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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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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U" z' T8 P' `) W& R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o+ A4 A8 ^& n7 @: ~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_* X/ a8 ?) c f: n5 j/ y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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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i8 V" ~5 Q" b. F. @7 P. Y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W" o! V) S" B# A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E7 z4 e7 F+ [% Q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J$ O2 @- J" p7 M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7 H" p* w2 I8 K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1 Q9 k# b1 f! [8 y9 c( T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1 J8 c, ~2 ~( G8 \9 a# R# x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w% A4 o. Z2 Q" p9 V! }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U B* K4 J9 E$ v3 d6 H# _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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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 s. x7 W: U! j8 i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5 \+ q2 z6 T9 Y/ {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3 v5 g: L* Z- W% N1 _8 X4 R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1 p" o' Q1 Q- Z( V9 s$ ~6 d; e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g! p4 C) M5 ^. ?; I
所 內 。: T: \8 }, g* a( c7 D- p: e$ v0 w3 f. ^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 ]0 d2 a5 y9 K1 o* j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9 ?6 y6 l' `. q) f. n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 d: ]# k& V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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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Z1 [ ~; i) W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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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D. ]) F. k2 X$ v, P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7 k- G5 l; a; x, k L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H9 T* `3 X- Y, w1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L9 b* [1 z; _. H6 m) A/ M日 再 提 訊 。1 [8 A0 n! G; B) F5 H5 {2 r$ E, q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4 f4 P* t$ _# F7 g' r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e- _* m" t5 B7 z% B0 u# n# I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S4 ?7 |6 a* r7 {9 ?# ]# b% b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2 U6 F/ p% V% _1 L0 v. j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1 v8 @4 e. }/ r7 ^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2 q7 z2 @2 {: I/ O: A7 K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4 X* p) X- O5 ?/ `' [5 y7 \/ v+ x; U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U! l! Q0 S; W8 y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 P5 {% W) O+ x# ?3 U* u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2 \5 E! D6 l1 _7 J/ m& [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c/ F) X9 x6 W* Y/ h. i( B( s
手 調 查 。
0 h9 L) W- m4 b7 c5 J! M$ B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k, i8 c( g$ g4 d, }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 E& E5 C# N' p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T5 q, M" P" A, S( C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9 a3 ?8 M6 }8 |" Y% L3 f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4 w2 B0 r9 @3 \' j, F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y/ D% v0 V; K, x9 ]! I2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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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0 K5 |& q! C* d9 b. p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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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0 v6 L ^( N* K5 k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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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h, J- [: l+ M4 k7 `& B' D/ c/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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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y2 t( z% B, s( x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5 u# K6 C& ^; H9 v3 ^4 z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8 O3 z$ P0 C% }8 O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R$ J: F1 |, K5 o6 [( R1 i- ^2 n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 |) T+ x& m' I( H3 J; n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1 g1 u4 n- p8 t2 F$ z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3 w% T6 ~* X& w) ?4 G# p( [9 T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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