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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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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r; S2 e! T! h( N c- y; z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7 e' u+ m! S3 A y- U0 B+ W9 G: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2 f% w$ h/ m5 b$ V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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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D5 {9 \2 t; u: n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1 S7 f$ c0 h1 X' e: j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 n" }! G0 i1 h. u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Y4 i" R" o;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Y- a8 Y5 E9 F" r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 d: J) C: R/ d8 D( ^5 n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v# C% _! h. S$ j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g' }1 {. \/ S7 I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7 k* M# O7 z& X- D8 x詠 詩) D L1 |0 K* b/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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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x# m$ N5 m+ p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4 C" ]3 F$ y$ N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e. N% {0 {) `0 Q, i7 E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1 Z) z; y0 X( ?2 f1 u$ x- [! ^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c3 B5 y# [: I* z2 `
所 內 。, Z* z ^0 R( B" S. B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 n6 ~) `+ q! O) q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Y! b& D6 k- w* n' h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g' Y3 x, r: {' P8 O. ?6 {3 t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J6 t; b$ L8 m8 R; E$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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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 G$ M- Q* x' @
8 E3 c; m: I7 @0 I/ g: ?& ?1 B
# z) v$ [# B# M# m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M P# n _7 z& y2 I3 v) X) a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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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X p m* p" u( }1 `! U7 ?. c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 w. H) d6 w, P: W3 C1 S) a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8 i) t7 K% b, q8 S1 b
日 再 提 訊 。
2 R, S7 M0 R5 \- \/ Q& i+ ~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6 Z3 E! a- H/ v0 k: k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2 C" B- x8 s) b @# C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f% O' A: i+ Y' A3 A4 Y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X3 M# u* j3 ]1 Q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 q( Q1 Y' G9 N- z+ v- W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B3 e1 }# |' S- Z! [7 [' G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c7 E# g9 Z1 I$ d2 r* p- e/ |6 ], p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_/ {' T: D, Q! a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2 m1 H5 r- g' D+ D/ f5 }3 ^# i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5 x" j B+ y) k; K, j/ e4 H& I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3 M% m3 `' y7 O. _6 z& z
手 調 查 。
/ ^/ n, B& z2 k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u/ w8 [. U2 {- Z1 |7 F. R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 i% D; e. Z2 s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3 S0 y* R' J- Y R a" Z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M5 j, E7 w# \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0 y2 N& L, U, H0 d: \9 O# Y6 T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6 M; s! b2 r/ o0 w! S% f
( I) T5 W/ m; i. t" D8 L: {* K% F- T1 t6 P
% i1 t! {0 @9 b) d. F, M
z8 }1 \, k# G+ F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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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5 O% i* p, Q/ P( S
* E' R/ ^, Q, r" s6 [5 k' |/ [0 X4 H2 w$ k
/ y2 F$ |+ g7 M% i7 l: W& p# L( E& Z3 A7 O: r- T. I4 o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I' D$ v' f, Y' z: }# G7 s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 O$ z8 U# G0 B8 `! }1 p# n1 [' O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s3 j8 `5 y) ~+ q: B0 D7 E; J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m6 W" D, F9 [. b3 F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5 ~9 y# |$ E" A2 s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6 l% X6 {2 a4 V5 I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 ?5 I( V9 `/ s4 d8 v6 r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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