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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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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c7 |$ ?6 d* C0 u- J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H* t4 i# S! i/ h&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G* ~% r/ X+ N1 U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 u! r+ |- j3 ^$ g
. f# L' |) N/ a% ~- b4 }( c% L# j4 Q0 U5 Z6 z# d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T4 q. }# r: q1 L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2 p# L% ^! C* n$ f' Q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0 \& W9 s% X8 W; D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4 @* ?; O8 E4 d" z: W3 Y5 E) t&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 v# L& N& I' y, S/ j* D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j* u, j: o t9 R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s% K/ d( ~ W$ l9 x5 M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o% e6 i9 P4 W4 Z" q詠 詩' [" j; ?# x7 C W/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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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e& W3 k0 b; o9 a- V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7 [8 K7 M* I( B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1 W+ q4 _/ \9 j$ i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k; ^$ b* c6 M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 {+ ?4 S% Y% N: G6 W+ w
所 內 。- P/ a/ m" H! e/ p/ r, n3 [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3 O3 j! F4 k W, u5 @+ y1 n2 j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y7 Y* b$ A# \* S7 [+ S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V F" Z1 D, V) G9 b* P6 Y6 ~' U) ?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 A& B/ N$ i7 g)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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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E4 [" V) s# r: z; @. m* m* C+ S2 s5 p
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o9 ?3 a6 T6 `3 [
$ c/ r) q- c! u: N5 F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1 e% q4 m; @, x$ E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E0 Y% P: }# b5 \; _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r$ Q" _# |5 f' C
日 再 提 訊 。; {# Q1 R. D. H. }6 _4 U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t) X, j9 E$ t! L* |9 Z( V9 K( [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4 J! W$ N! [* Q% ?4 p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3 n9 z8 I. ^: K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6 ~- c2 f& S4 F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3 w9 I5 [( U. m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0 M# M2 r2 C& b: [4 C. M8 P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O8 S* v6 L5 b6 c; C* i" X6 g7 ^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I1 L7 z5 q! ?# w9 o: N, d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1 f j! i, f2 q q* i+ {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5 [3 V; v' {, z2 }9 |/ e3 k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I, C* u7 l/ o
手 調 查 。
" W, Z9 {6 W% t8 A6 w' w" N, @: g( l- F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W; Q7 L1 Q: }& }! r4 b' h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5 b/ X; u! b4 I; o& W2 D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u0 p k5 I- g W" {1 B/ d0 G* N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 t* q6 D' z' ^9 b7 o1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m4 [8 v5 U. b' g: Z4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0 Y) G: q& }, Q-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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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6 t, `$ L$ A4 B7 ~
# t! W6 T) N$ Z9 t5 x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 T) h6 @0 Z z6 q# d' Z1 Q, U: c2 U: ?& b+ S1 m# g; q
3 _8 v+ N1 L; z/ I, U: g8 K) h1 X0 i2 ~8 o
, x4 x( a. A' q; F$ ]5 s
: y( q7 j" M" w, `. V( U. h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X& P+ b; \! a% N% ^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r9 E7 A% g3 R+ Z3 W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2 J3 k0 `& Q" v1 k2 U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7 N0 o: ?: d1 q3 {- x/ A5 K& W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5 V$ K& I' @& n* n! H3 a4 {, Q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V6 \: H" N# J9 K% D* c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j8 O6 A& ]5 r0 Y F) R$ H1 O% V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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