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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的愛情故事

99年的時候我還很沒覺悟,犯了很多現在想起來叫人非常丟臉的事,於是到了我有覺悟的時候就一股腦否定了紅狼在99年的所作所為,好像99年的紅狼還不是紅狼,是些別的什麼子需烏有的玩意。如此如此,2001年的紅狼一下子宣判了99年的紅狼的死刑,聲稱其言其行於己無關,好似克林頓炸了中國大使館,然後說不關他的事,怪只怪那三顆導彈沒長眼睛。
  
  這般模樣,我方可大肆嘲笑99年紅狼的蠢人蠢事,您聽好了。
  
  99年的時候我還年輕,還是個中學生,如果考分夠高就是祖國未來的棟樑。99年紅狼第一件蠢事就是誤以為自己可以算棟樑,明明不是根好木頭,還要拚死拚活做木頭事。不過這個話題說起來好複雜,牽涉到許多不解之謎,今天我們暫且不提。現在要講的是99年紅狼做的另一件蠢事。
  
  那個時候揚州的肉包子還沒漲價,四毛錢一個,白白胖胖,又大又圓,一口咬不到陷。我每天早上都在學校門口的小飯店裡吃包子,一頓3個,不要豆漿,吃完了可以到班上喝純淨水。我就那個樣子,一手夾住一隻包子,送到嘴邊,塞入白森森的齒間撕咬下白花花的一團白面,然後很滿足的望著路上的行人咀嚼,臉皮上的肌肉有規則的揉動著,直到消化乾淨一團面,再咬下一塊,辛辛苦苦地吃過。有段時間我曾一度以為自己的生命就在於包子,每天從4毛錢一個小吃店的包子開始,到晚上大食堂裡打來的4毛錢一個的包子結束。
  
  就在我吃包子的一個早上,她出現了,我們姑且設其為未知數X。
  
  其實x小姐一直都存在著,這一點取決於她爸媽,與我無關;再其實她的存在不由我而生由我而亡,我們好像永不相交的兩條平行線。如果99年的紅狼有如今這麼明智就不會犯那些傻事,問題是99年的紅狼以為x小姐是上天可憐紅狼悲慘的一生而賜於他的……
  
  小時候的我總是渴望有一次愛情故事降臨,當然不是我爸我媽那種暴不浪漫的形式,那時我的邏輯是這麼著的:假設我爸我媽是浪漫的相愛然後有了我,遵循浪漫守恆定律,我就該是超現實主義的,類似班上小A,小B那種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角色;可結果是83年生的我居然在99年的某一天吃包子的時刻愛上了故事女主人公x小姐!「這是件荒唐指數非常之高的荒唐事」——我兄弟如是說。設想一下,假如你的愛情故事起源一隻肉包子,而不是玫瑰巧克力什麼的,會不會很不浪漫?但是當時的我一直跟我兄弟強調浪漫的廣義範圍,不能因為肉包子不及玫瑰好看就否決肉包子可以浪漫的不爭事實,我的理由是肉包子跟玫瑰還是有很多通性的,比如同樣聞起來很香……
  
  爭論結果就是我在99年的愛情故事是浪漫的,這有利於我老了以後寫自傳,大凡能寫自傳的傢伙總是有些不同於常人的故事。那個時候99年的紅狼以為自己到老總有寫自傳的需求,因此,99年的紅狼決定去愛x小姐。
  
  作為一個成功的愛情故事無外乎「我愛她,她愛我」,「她愛我,我不愛她」,「她不愛我,我愛她」,當時以為如果將愛情的條件放寬,加上一條「我不愛她,她當然不愛我」,天下的愛情故事就會多很多,其實這樣的愛情故事本來就很多,譬如你爸你媽。99年的紅狼以為不浪漫到結婚這地步的都屬於大家都不愛的愛情故事,我不想跟x小姐結婚,所以我的愛是浪漫的。
  
  99年的時候我已經確定自己是愛上她了,排除「她愛我,我不愛她」;當然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愛我,暫時也排除「我愛她,她愛我」。我兄弟說她不愛我,我問為什麼,我兄弟於是要我給他一個她愛我的理由。這個問題我回家冥思苦想一夜,得出個更可怕的結論,就是說也許我不愛她!因為我同樣拿不出我愛她的理由。然後我很失望,如果我不愛她,肉包子般浪漫的愛情故事就不成立,我一度苦惱不堪。
  
  突然有一天看了朱茵演的《大話西遊》,一下子找到了我愛她的理由——愛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解決了我愛不愛她的麻煩,接下來該處理她愛不愛我的問題了。我覺得既然我愛她,那麼至少該讓她知道這個前提,給她一個愛我的理由——x小姐未必有至尊寶那麼高的覺悟。我兄弟說我該去啟發她,這個方法就是讓她也是看《大話西遊》。
  
  99年的時候揚州電影院沒有放映這部片子:(該死的!我的愛情來臨,電影院卻沒有適當的電影助我一臂之力!99年的時候我們家境都還很貧寒,不見的都有VCD。至於錄像帶,20塊大洋一盤,經濟上我不能承受。偏偏在這個時候,出現了一種叫情人節的西洋節,好像是2月14號,據說這天會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事,譬如商場巧克力暴暢銷,玫瑰漲價。我兄弟告訴我x小姐會在那天晚上去萬家福廣場賣玫瑰,我的x小姐當然不是賣花姑娘,所以我想不通她為什麼去買玫瑰。忘了向你交代,我的x小姐乃一介中學生,家有住房,未婚,經濟狀況良好,勿需靠賣玫瑰為生。正在我磨破腦袋琢磨x小姐為什麼情人節上街賣玫瑰的時候,我兄弟突然揍了我一拳,告訴我他想出了個絕對浪漫的事,要我如此如此。
  
  其實我不用賣關子,因為我總要說出來,而您可以將該文檔一拉到底,故事結局一目瞭然,當然這是您的事,與我無關,出於故事情節需要我還是要賣關子的,我開始賣了啊。
  
  99年情人節的晚上我走在鬧市區的馬路上,穿著淡色的中山裝搜尋x小姐的影蹤。後來我當然找到了,在萬家福的大笨鐘下,記得那個晚上她穿著黑色皮衣,融化在夜色裡,只露出白生生的小腿,抖抖索索,遺憾的是我並沒看到她的手上有大把的玫瑰,所以我浪漫的舉動沒有實現。現在我給你講講我兄弟告訴我的浪漫的舉動,拿出一大把鈔票換回她手上一大把玫瑰,然後在路人的驚訝中再把一大把玫瑰給她,為了湊足換一大把玫瑰的人民幣,99年的紅狼省下了n天的肉包子還有我兄弟n天的餛燉面。可現在她手上沒有那麼多玫瑰,充其量一朵,我在考慮是不是把她那一朵玫瑰買下來,然後轉送給她,這時突然出現了一個男人,憑心而論他沒我帥,只是比我長得像女的而已。當時的紅狼下意識的以為這一位也是要來買玫瑰的,而他買了未必會送還給x小姐,如此我浪漫的計劃就不能實現,於是我突然衝上前去掏出身上的money奪過x小姐的玫瑰,很有氣度的說:「我全買了」……
  
  後來呢,後來也沒什麼,我拿了那枝玫瑰走了,並非我不想反送給x小姐,只是她的神情太不對頭,不如我所想。原本我以為作為一個賣花者——x小姐,賣出了手中的花,該很高興才對,可事實相反,我就不說了。第二天,我到學校,我兄弟告訴我都是他的錯,情報有誤,x小姐並未賣花,99年的我表示不信,她不賣花手上那來的花?我兄弟說我是白癡,不是拿來賣的,當然是買來的送的,很顯然不是送給我的,按這個理論,99年的時候我成了強盜?在情人節的夜裡,搶了一對情侶手上的玫瑰!?
  
  好像是的,因為第二天我即名滿全校,茲有搶奪玫瑰的膽氣,實在可驚可歎,於是99年的紅狼就出名了。路上回頭率還蠻高的,不時聽人議論紛紛。
  
  至於我的愛情故事,在經歷這一事件以後出現了始料不及的變化,由「她不愛我,我愛她」轉變為「我不愛她,她當然不愛我」,從此以後我又可以自得其樂的吃肉包子,故事完。
  
  很小的時候,我知道不能說真話,所以我不說真話,譬如99年的紅狼可能不是99年的我;紅狼可能從來也沒愛吃過肉包子,而是餛燉面;99年的情人節夜裡我可能在呼呼大睡,沒去安排什麼浪漫的故事等等等等諸如此類的可能,總之這是99年紅狼的愛情故事,在2001年的情人節裡抖出來回味一番,聊以自慰,現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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