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深圳邊防本報記者遭內地便衣推過邊界扣留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深圳邊防本報記者遭內地便衣推過邊界扣留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1227/4/fuay.html6 Q9 O: l3 {5 I6 u/ i) b
【明報專訊】21名聲援內地異見人士劉曉波的本港居民,昨下午擬經[url=]羅湖9 u( J( ]7 G& H/ d9 U( g
[/url]到內地,步行至深港接壤界線時,內地執法人員即採取行動,混亂間有執法人員越境執法,一名便衣人員更把站在香港範圍的本報攝影記者推到內地範圍,並抬走扣留,本報另一記者上前表明身分亦同被扣留,[url=]深圳3 C7 g# a; @' W  [' N8 G: n% H# b( y
[/url]當局無解釋原因下扣起二人的回鄉證。5 x; V5 m/ u' ?& c. P  U, ]
《明報》對內地執法人員越境阻撓採訪表示抗議,並要求[url=]特區政府+ g; {& ]% U" v: u" Y: _) n
[/url]跟進;香港記者會協會對事件表示遺憾。
4 s6 M# [; T9 e2 f: ^0 E事件filter_199有4名示威者、3名途經市民和本報兩名記者合共9人被扣留問話。但警方發言人表示﹕「據了解,內地執法人員並沒有跨境執法。」* N" U) K/ a% [* C
《明報》昨晚發表聲明,對內地執法人員越境阻撓記者採訪表示抗議,並要求特區政府跟進,以保障香港記者的採訪自由。8 @7 ], _$ i- n% S; l1 n
21網友羅湖橋示威 促釋劉曉波& q$ l5 Q$ {, H
昨日下午3時,21名響應網上號召聲援異見人士劉曉波的年輕市民,在[url=]粉嶺) a: p: H" ]$ h1 r
[/url]港鐵站集合,約在3時45分乘車到羅湖過境,其後在香港境內的免稅品店商議,其間本港警方曾作警告,指示威人士違反公安條例。
8 n6 v7 H. G5 d- O* \' a4時15分,其中約13人排成直行,高呼口號沿羅湖橋遊行往深圳方向,其餘示威者在旁拍攝及支援。10多名本港警察一直在旁戒備。當示威者行到羅湖橋接近深港接壤的中線,已見內地境內有10多名內地執法人員一字橫排阻截示威者。
# ]3 N. X5 z1 I% T1 ^; P示威行動發言人余一心表示,當他們接近港深分界線,多名深圳警察即上前拉走在最前3名示威者,質疑有深圳執法人員「越境」執法。
1 c# u6 J0 N/ b2 a- ]% J* \同一時間,站在分界線香港境內採訪的本報攝影記者葉漢華,突然被一名越過界線的內地便衣人員大力推撞,葉失重心被推過了分界線,並跌在深圳境內,即時有5至6名內地執法人員(包括推撞記者的便衣人員)把他抬走,葉的右腳腳面擦傷,之後內地執法人員曾安排護士到場治理。
5 q9 U9 Z: t# g: C1 Y沒收兩記者回鄉證 拒解釋原因
7 Y8 J/ U& I3 _( E( q明報另一記者梁偉健見狀即上前表明記者身分,但對方不理會,把梁一併帶走,二人先被拘留至一房間,然後分開查問,扣留近3個小時,至晚上7時15分左右才獲釋,但二人的回鄉卡均被沒收,對方並沒有解釋原因,只著記者到中旅社補領回鄉證。4名被扣留示威者至晚上9時左右才獲釋,他們都沒有攜帶回鄉證。. Y3 Y5 D6 o' b( u- m
在被扣留期間,不時有穿內地警察制服和便衣的人員查問記者,仔細查閱記者及被扣留人士的攝影器材及手提電話,其間強行刪除不少示威過程的相片,記者的證件和手提電話全程被扣起,不能聯絡外界。記者曾詢問便衣人員姓名和身分,他們只表示是「工作人員」,但其掛在身上的證件帶印有「Police」(警察)字樣。! P$ s/ {8 @$ X3 x
其後一名自稱邊檢的人員客氣地向記者查問採訪目的,並強調兩地法律不同。他亦多次查問記者是否知道示威者的背景資料,稱事件若造成記者受傷,表示歉意。兩記者被扣留近3小時至晚上7時左右,獲發還電話和香港身分證,回鄉證則被沒收,記者要求解釋和取回時,執法人員表示「不用解釋了」,只著記者去中旅社補領。$ ?! ^# d7 g* U6 Z6 j
入境事務主任協會副主席倪錫水表示,按照規定羅湖橋不論內地或本港範圍均屬於禁區,不准拍照、攝影和採訪,但香港[url=]入境處' w, w3 k4 [7 X( T9 s
[/url]一般會酌情寬鬆處理,亦理解傳媒採訪工作需要而不會干預;至於內地機關如何執法則不便評論。據前線工作人員透露,這次事件罕見,除非示威者或市民有犯法行為,否則不會拘留,之前從未聽聞有記者因為在羅湖橋採訪而被拘留。
一不小心踩過界就被扣留真唔扺!
班香港差佬真係冇鬼用
採訪變扣留者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深圳邊防本報記者遭內地便衣推過邊界扣留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