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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4 04: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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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X身分疑曝光 警調查, W* o$ l* Y0 o7 {# [
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 (明報)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05:109 I- x4 s' r; K$ {* T0 o; X3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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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發言人昨證實,已介入調查懷疑有人違反法庭命令,公開勒索案事主富商X身分的事件。律政司發言人亦指出,研究後已將事件交警方調查。至於富商X的身分是否已在網上或其他渠道曝光,律政司發言人指已交由警方調查,不便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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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b4 l1 ]* g- k6 ? V$ ?網民繼續估 討論區刪留言4 _9 c! n% b: s/ \: C2 f; R* ?+ g
6 w) W) @& R3 b0 u) K/ @昨日仍有不少網民在討論區冒著可能犯上藐視法庭罪的危險,討論富商X的真正身分或其案件,惟部分留言已被討論區管理員刪除,相信是要避免網站惹上官非。4 t9 O& x* ^& h Z0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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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陸偉雄解釋,若富商X的身分在網上被公開,除了公開者外,在網上以「不開名」方式把相關相片、新聞報道拼貼在一起的網民,甚至是在論壇上繼續討論或鼓吹他人公開的網民,同樣有可能被捕:「好簡單,你沒有份打架,但在旁叫囂鼓勵別人打架,同樣可構成罪行。」7 Z8 y9 k3 {8 u# K, g+ j
* L2 B) \9 i+ |! X4 ?/ f自案件開審以來,由於富商X多次試圖避免出庭,而案件又引起公眾關注,富商X的身分一直吸引公眾,更有人在網上「競猜」。陸偉雄解釋,在網上毫無修飾公開X身分的網民,自然有可能被控藐視法庭;但有份討論或暗示的網民亦須小心惹禍。至於管理網站的版主,若被證明明知有關消息已上載而沒有及時移除,亦有可能犯法。他說,民事藐視法庭屬普通法,並無最高刑罰,但被判監的可能亦不小。他又指出,不認為事件會影響富商X勒索案的審訊,因相信警方會待審結後才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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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 i9 c% [! O( o; p. v現年73歲的富豪X,疑遭前亞運划艇女將陳學殷勒索300萬元,案件將於下周一在區院續審,控辯雙方將結案陳辭。 |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不如坐底飲杯茶食個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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