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說著自己拍拖的經歷,筆者聽著聽著又說著,發現身邊的都是情聖、愛情專家…自己,卻只是個寫寫愛情間雞毛蒜皮的小角色。有時靜下來,竟想不通,「愛情」究竟是甚麼?
想來想去,得出來的都是不算愛情的愛情…
1. 變成了習慣的愛
相愛多年(時),什麼熱戀、激情早已往事只能回味。愛情不應該是習慣了對方的存在而需要對方;應該是因為愛對方而存有愛情。也許有人會問:「難道結了婚五、六十年的公公婆婆就不算愛情嗎?」對,那有愛情,不過也許只算是有過愛情而已。始終,愛情經歷時間的洗禮後,終究會成為感情。 變成感情還好,比感情還低檔的叫做「習慣」。不要讓您們的愛情淪為習慣,那是很無趣的。習慣還能算是愛情嗎?
2. 曖昧的愛
玩曖昧,的確很誘人,既不用負責任,又能享受戀愛般的感覺。跟他/她牽手了,心跳無名加速;放手後,又不會感到捨不得。即使有肉體關係也好,那只是關係而已,No big deal。
以為這是愛情嗎?不會吧?跟對方曖昧是因為各有好感,但又未至於可以發展。那叫好感、曖昧、BB、Honey…什麼也好,只是不叫做愛情。
3. 「變態」戀
筆者覺得「戀」字從來都是一個很恐怖的字,它擁有變態的「變」上半部,變態的「態」下半部。當您們愛得變態,那就不算是愛情了。
怎才算是變態?就是你自己都覺得愛得不妥、愛得反常的時候了。例如有些人很會自虐,她/他愛得很累、付出得很辛苦,卻得不到回報。不要讓自己再變態下去,您應該愛得很美麗的。
4. 見光死的愛情
這個很簡明吧?耳熟能詳的多角戀、婚外情、地下情、師生戀…都是不被允許的關係。對,人們都稱之為一種「關係」。怎麼都被冠以「xx戀」、「xx情」的美名了?
也許這些關係都漸漸被接納了,只是思想比較傳統的筆者覺得不能被普遍接納的愛也難以歸入「愛情」裡吧。
5. 同床異夢
同床異夢的原因有很多,您們試過嗎?望著對方,心裡想念的又是另外的一個他/她,很難受、充滿罪疚感。簡直就是「閉起雙眼你最掛念誰,眼睛張開身邊竟是誰」!
兩口子幾乎每晚都睡在同一床上,夢中人卻不只是對方…能怪誰?怪就怪自己日有所思吧!細心想想,這是多麼可悲的事情。
親愛的,就趁年輕,盡情去愛與被愛、去享受愛情吧!不要等到沒時間、沒精神、沒衝動才獨自在家中發呆,邊搖著紅酒杯邊嘆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