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測試區 » 吹水版2014to201907 » 梅媽生活費增至4.9萬,梅媽︰「吊十幾萬先夠牙」!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梅媽生活費增至4.9萬,梅媽︰「吊十幾萬先夠牙」!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遺產管理人滙豐銀行於13年以1億4千萬元出售「阿梅」的故居,向梅媽支付生活費及向破產管理人償還梅媽的欠債。
梅媽今到高院指面對通脹,「幾十歲人住邊呀,唔通要我踎街住劏房」,要求增加生活費。遺產管理人同意將她的生活費由每月4萬8千元增加至4萬9千元,而交給破產管理人的金額由每月10萬4千元增至10萬7千5百元。
梅媽庭外被問到覺得調整如何,反問「要嚟做乜呀」?指「至少都要十幾萬(先夠)啦」。又指她的家面積太小,「我想放阿梅啲野都唔得呀」。

__20150112110121705544(1)_popup.jpg

__20150112110121705544(1)_popup.jpg (88.8 KB)
528 x 704 PIXEL下載

一個聞見棺材香的人, 每個有四萬九千元, 都說不夠, 那些每個得4千九的人, 該當如何是好.
佢好彩有個叻女留下一大筆錢給佢養老, 否則, 一9早死得啦
本帖最後由 shehboy 於 2015-1-12 09:49 PM 編輯

30萬都話唔夠生活啦, 4.9萬仲唔慘過乞兒 !


許仕仁認為,政務司司長月薪30多萬,不足以應付生活開支,着曾蔭權「最好不要」提名他。

許又稱,考慮到做新地顧問所得薪酬(年薪1,500萬元,另包宿舍、辦公室及司機座駕),即使擔任兩年司長,仍足以應付生活,最終才答應曾蔭權的提名要求。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測試區 » 吹水版2014to201907 » 梅媽生活費增至4.9萬,梅媽︰「吊十幾萬先夠牙」!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