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無業漢涉姦前妻,無視月經逼膠箱小便,元老點睇?
【filter-170東網專訊】患精神分裂症的51歲無業漢,涉嫌在家中強姦與他結婚近30年的54歲前妻,他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及一項強姦罪,案件在高院審理。女事主X下午繼續作供,她透露案發時任職清潔工,她的兒子從澳洲工作假期回港後則無業。X指單位雖歸被告名下,但由她供樓償還按揭,她擔心將物業變賣反而令兒子無處容身,辦離婚時放棄與前夫追討一半業權,為照顧兒子起居飲食,她離婚後仍返單位居住,替兒子洗衫煮飯。
X供稱,去年11月9日案發當晚8時許,她下班後回住所,吩咐兒子將洗好床單拿去替換,但兒子卻說「遲啲先換」,兒子除了去廁所外未有步出房間,她將洗好床單放回被告房內的抽屜。被告伺機將她推入房,並壓她在床上,一手按住她的身體,一手扯走她的衣褲,更大力將她的頸鍊扯斷。她大叫「如果你再扯我就嗌㗎喇」,又大叫「阿仔快啲報警喇!」但被告用被子掩她口鼻,說「你再嗌我就焗死你」,被告又威脅會跟她同歸於盡。被告強吻她,試圖張開她的雙腿跟她性交,但她夾實雙腿極力掙扎。
至凌晨3時,她無力反抗,被告未有理會她月經來潮,無戴避孕套將她強姦,並在她體內射精。完事後被告仍不准她離開房間,她要求到廁所小便,又提議「如果你驚我走,我可以畀你拖住我隻手去廁所,我真係要屙尿」,但被告竟叫她「屙落床度」,討價還價後,被告准她拿起房內的膠箱小便,但仍不准她落床。
至早上6時半,被告要挾X說:「你應承晚晚入嚟同我瞓,我就畀你出去,否則唔使旨意出呢個門口」,X假裝答應;X又致電她在酒樓打工的堂姑姐,假扮幫助無業的被告找工作,被告聽到堂姑姐答應可代為轉介工作後非常開心,准許X走出房間,出房後X立即換衫沖涼返工。
至早上9時許,X走到住所附近的公園,致電回福建家鄉的母親哭訴,母親向她說「再忍你無命呀!」勸她報警及向女兒求助。她致電女兒及兒子但無人接聽,成功聯絡到女婿,任的士司機的女婿收工後將她載到秀茂坪警署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