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ISP十天內交侵權網民資料 (本地)
2006年1月26日 HKT: 下午 04:04:00
高等法院裁定四間網絡供應商,要向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分會,披露22名涉嫌侵犯版權上下載歌曲的網友身分及個人資料,以便協會向他們採取民事訴訟索償。
法院頒令要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在10天內提供網民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居住地址,有關資料只能用於訴訟。
國際唱片協會香港會(IFPI)歡迎法院的頒令,認為是保障唱片業版權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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