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贏了,但其實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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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rris13
時間:
2006-6-17 01:35 AM
標題:
贏了,但其實輸了
贏了,但其實輸了
有時候您贏了,但其實您輸了
一對年輕的夫婦正在所租的小套房裡,為著添購新家具的事情而鬧彆扭,女的口才犀利,男的剛毅木納,過沒多久作老公的已處於挨轟的態勢。
不一會兒,兩個人都嚷得精疲力盡,說不出話來。這時前幾分鐘一直被迫採低姿態的先生忽然開口了,他感慨地對他所愛的老婆說:「老婆,就算妳講得全都對,但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
「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雖是短短的幾個字,確多麼值得我們這些講求「贏」為目的的現代人省思啊!
我很喜歡一句名言:「有時候您贏了,但其實您輸了!」
可不是嗎?
有時候您贏了面子,但其實您輸了感情;
有時候您贏了口舌,但其實您輸了形象;
有時候您贏了好處,但其實您輸了友誼......
總之,有時候您看似贏了,實際上您卻輸了!
待人處事固然應該「據理」,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力爭」!
理直氣「和」的態度,絕對比理直氣「壯」更易為人所接受。
這世界上有四種人:
第一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也不好;
第二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卻很好;
第三種人,有自己的原則,也很會講理,但表達方式卻很「衝」;
第四種人,很有立場,很講道理,溝通方式也很溫和。
如果將這四種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我們可以說:
第一種人,是徹底的「可憐人」,因為他將一無所有;
第二種人,是鄉愿型的「濫好人」,因為他實在缺乏立場;
第三種人,是橫衝直撞的「機器人」,因為他雖然邏輯無礙,卻不懂與人相處的藝術;
第四種人,是「最可愛的人」,因為他們就是像天使一般。
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成為「第四種人」,您才會是一個真正的贏家!
在人際互動間,您會顧此失彼嗎?
您常「看似贏了,但卻輸了」嗎?
實在值得您深思咀嚼之。
做人不講理,是一種缺點;
做人硬講理,是一個盲點。
作者:
xylitol25
時間:
2006-6-17 06:28 PM
有意思!!!!
作者:
qweqweqwe
時間:
2006-7-4 08:52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morris13
at 2006-6-17 01:35:
贏了,但其實...
作者:
kakeidevil
時間:
2006-7-4 10:31 PM
「第四種人」應該係變種人
作者:
Jason100
時間:
2006-8-11 03:02 AM
已看過-.-但thx for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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