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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傳媒不等如我 [打印本頁]

作者: tlkwan    時間: 2010-4-1 06:02 PM     標題: 【轉貼】傳媒不等如我

我們不能否認,藝人是公眾人物,他們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上責任。可是,藝人也不過是一個人,既然他們要尊重我們,我們為何不能尊重他們?

每個人都有缺點,每個人都會犯錯,我們犯錯了,我們可以理所當然的說一句:「我不是聖人!」那麼藝人又是聖人嗎?傳媒一次又一次向大眾「揭露」藝人的不是,有何意義?是為社會提供反面教材,還是要推捧銷量?而事實上,反面教材,四周也是,有誰沒有缺點?也連為我們「揭露」真相的傳媒們,也是犯錯同樣的錯!
人家結婚,與我們何干?人家離婚,又與我們何干?我不是要說事不關己,已不勞心,而是,請傳媒別再以甚麼市民大眾的權利而賴蠻無理!事實上,我們並沒有把藝人的私事知得一清二楚的權利!想揭人私隱的,不是我們,只是傳媒;說人家失信的,不是我們,只是傳媒......
傳媒不等如我,我不認為藝人失信了,我不認為藝人不顧及大眾的感受。一直以來,只是傳媒以「大眾知情權」來理所當然地不顧及藝人的感受!
還記得有一次,肥姐病情突然危殆,要馬上送院治理。傳媒們收到消息,馬上趕到醫院。肥姐當時暈倒了,可謂奄奄一息,必須即時接受醫生診治!但傳媒們又如何?一個又一個密密麻麻、爭先恐後地圍著奄奄一息的肥姐!有沒有想過,觀眾與讀者們並不希望為了自己的所謂「知情權」而令帶給大眾無限歡樂的開心果延遲診斷?我不知道當時肥姐或她家人的感受,我只知道在電視機旁的我寧願看不到肥姐的情況,好讓她盡快得到診治!
傳媒不等如我,傳媒揭露藝人私隱,傳媒不顧藝人感受,傳媒妄顧藝人生命,不是我想要,更不是我要求的!請傳媒們別再自命偉大,自以為以民為本!事實上,社會上最反面的教材,正是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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