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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一具嬰屍,八種說法? [打印本頁]

作者: tlkwan    時間: 2010-4-30 11:43 AM     標題: 【轉貼】一具嬰屍,八種說法?

在深圳發生的香港貨車撞人不顧而去事件,公安終於找到了被貨車帶走的男嬰的遺體。在雅虎看新聞時,發現星島和明報對嬰屍的描述有所不同。心血來潮之下,翻遍了香港七大中文收費和免費報紙,
比較各種報導之間的分別。



《星島日報》:
「當地刑警昨清晨在塘朗山隧道內凹位暗處,尋獲失蹤男嬰屍體,除面部有傷痕外,肢體完整。」;「交警與刑警聯手重新部署搜索路線,……,終在五百米處管道左邊一條五米長的通道深處,發現一具
男嬰屍體,蓋有報紙和雜物。嬰兒屍身完整,但面部疑摩擦撞擊致血肉模糊,死狀慘不忍睹。」

《明報》:
「深圳交警人員……日前終在塘朗山隧道內一處可停泊車輛的暗處發現男嬰殘缺不全的屍骸。」

《蘋果日報》:
「直至昨晨9時許,刑偵大隊其中一隊公安巡至南坪快速公路塘朗山隧道,……,發現一具血肉模糊的嬰屍。」

《東方日報》:
「大批警員……找到一具嬰兒遺體……遺體已面目全非」(註)

《都市日報》:
「在深圳龍崗被貨櫃車捲走的4個月大男嬰,部分殘肢在南坪快速公路隧道內尋獲。」

《頭條日報》:
「至昨日,公安終在貨櫃車逃走的沿路,發現一具嬰兒屍體,嬰屍雖然完整但面目全非」

《am730》:
「深圳警方昨晨在貨車途經的一條隧道內,赫見嬰兒殘肢,懷疑屬肇事司機棄置。」

在這幾份報章之中,只有《星島》和其屬下的《頭條》堅稱嬰屍完整(不過《頭條》的頭條卻又寫「殘屍」);其他不是沒有明確說明(《東方》、《蘋果》)就是說屍體殘缺不全(《明報》)。《都
市》和《am730》甚至用上「殘肢」這個詞。


事件既然發生在深圳,看來該找當地的報紙查證。於是我又找了《深圳特區報》和《南方都市報》……

結果《特區報》隻字不提。

至於《南都》的說法是:
「昨日上午,深圳警方在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北往南方向的隧道中央處找到了一具嬰兒殘骸。」


另外《南都》也簡單解釋了公安沒有進隧道裏面搜索的原因,說是技術限制、環境惡劣,因此公安最初沒有進入隧道搜索。

不過香港的媒體,有談及這一節的,幾乎都指肇事香港司機向公安撒謊,企圖誤導。有說司機可能因此被控殺嬰罪。


一宗交通意外,媒體報導之間差異之大,可見一斑。你們認為,事實又是怎樣的呢?


註:《太陽報》報導幾乎和《東方日報》完全一樣,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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