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l+ T( [) w7 c% e- A: a8 i香港社會正面臨一個相類似的境況。大家都知道骨灰龕、精神復康中心、長者活動中心、垃圾焚化爐等都是必須的社區設施,甚至可以說是基本的生活及社區需要。但一提到這些設施該放到社區內的甚麼地方時,就有一百個不甘心不情願。要放最好就放到另一區,與我生活圈子是距離愈遠愈好。親善遠惡是人之常情,但當這些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設施時,表示與我無關拒絕接受,要推到別區就明顯欠缺理據,也未能顧及整體利益。& o. `) X; h! d, ~* _4 D; r% t
) m H- o O" `6 S去年九月社會上開始重提增設骨灰龕,就曾多次提出社區設施,十八區人人有責的呼籲。骨灰龕說到底離不開供求定律,堅持反對計畫,即使阻得了政府,但阻不了不法分子在鄰近違法興建骨灰龕,再以高價賣給市民。付了高價,但骨灰龕依然就在左近,看來還是支持增加供應,以市場力量把違法骨灰龕趕出去最為上算。作者: yakyi 時間: 2010-8-1 03:1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