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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霍啟人涉醉駕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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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小小康 於 2010-8-7 02:50 AM 編輯 9 C: W' g3 x$ z7 ^4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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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6 u+ b. ~7 }; E8 P: V**** 本內容被作者隱藏 ****4 S, Q! V. T; ^9 p
小小康 發表於 2010-8-6 12:49 AM
# q$ \  {1 q$ F" A$ I  \你的判詞真似法官…可能你就是……
莫理窮與富,相識就是緣!
泛泛友誼情,緣來就是朋!
風頭火勢, 如果我係個官, 一定會諗一條兩全其美的辦法.......
0 C: \  h: G3 A2 l" Y"本席宣判, 由於被告乃前國家領導人的後人,背景非常顯赫,礙於具中國特色的法制下,本席「不能」亦「不敢」判處被告任何刑罰,但是是非公義自有公論;  .... V5 q# N2 E1 U& E! Y- ^
打狗棒 發表於 2010-8-6 08:53 AM
你的判詞好盞鬼……對此真是拭目以待……
莫理窮與富,相識就是緣!
泛泛友誼情,緣來就是朋!
, R2 E7 _/ R$ f& H+ j# I
. n; }! t4 V9 T3 |判冇罪嘅,次次都係咁講
6 S. O# F+ T1 N- H+ z小小康 發表於 2010-8-7 02:50 AM
拭目以待!你啱就請版主加你分好嗎﹖
莫理窮與富,相識就是緣!
泛泛友誼情,緣來就是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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