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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法相學會---講座MP3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嗎?

Q: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嗎?  

             所謂感情,是指男女之間、親子之間和朋友之間的關係,亦即愛情、親情和友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沒有父母,也不可能沒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佛教徒也應有個人的配偶。佛把眾生稱為「有情」,也就是說脫離以上三種情,就不是眾生。而且,學佛是由眾生來學的,是由凡夫開始的,任何人之間的接觸交往,都必須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講離欲,則無法使一般人進入佛門;如果佛的教化沒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難教化眾生。

              佛法所稱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有人稱之為「愛」。愛除了分為有條件和無條件之外,也有「有我」和「無我」之別。佛菩薩的慈悲是無我的,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我的;親子之愛是無條件的,男女之愛和朋友之愛則可能是有條件,也可能是無條件的。佛法是要從基礎的愛來引導至無我的慈悲。

              由於佛菩薩可以無我,眾生不可能無我,因此要教導眾生從有我的愛而漸漸進入無我的慈悲;也需要先從有條件的愛,而加以淨化成無條件的愛。因此,佛教不能一開始就叫人離開感情生活。

                  至於佛教徒應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呢?家庭是感情關係的基礎。家庭的基礎從倫理上說是親子之情,它的構成始於男女的夫婦關係,繼而從家庭成員擴展到家庭以外的親戚朋友。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會的活動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國有句俗諺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說:「夫唱婦隨,白首偕老。」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為基點。如果沒有情,就像機器沒有潤滑的油,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損傷。佛法目的不外為教化世間凡夫,誘導凡夫將矛盾化為和諧。因此,佛法有兩個不變的法門-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來指導慈悲、運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從混亂變為條理,從矛盾成為和諧。情感如果離開理性的智慧,就會氾濫成災,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經,叫《六方禮經》,其中提到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印度,有一種宗教信仰,教人專門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尸迦羅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誠地禮拜六個方位,便問他拜的是什麼。那位青年說不出所以然,只回答這是父親的意思,父親在世時拜方位,他去世之後兒子也應照著拜。佛陀告訴他,佛教也拜六方,如其以孝順父母為東方,恭敬師長為南方,夫婦互相體諒為西方,愛護親友為北方,體恤僕從部屬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為上方;同時並說明了父母對兒女、師長對弟子、部屬佣人對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門對俗人,個別所應具有的態度和責任。像這些都屬於感情的範圍,是人間的倫理關係。能夠善於處理感情問題而過正當的感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開始。

                 《維摩經》的〈佛道品〉中,記載普現色身菩薩與維摩詰的一段問話。
              菩薩問維摩詰說︰「你有父母妻子,也有親戚等眷屬,還有部屬和朋友,這不是很累贅嗎?」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薩,卻又拖家帶眷,怎會自在呢?維摩詰答道︰「我的母親是智慧,父親是度眾生的方法,妻子是從修行得到的法喜,女兒代表慈悲心,兒子代表善心和誠實;我有家,但它代表畢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切眾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種不同的修行法門,在我周圍獻藝的美女就是四種攝化眾生的方便。」這一品涵蓋了在家人生活環境中的種種人事物,維摩詰不但不因有這些累贅而不自在,反以大智慧來運用大慈悲。他雖然過著與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有其解脫自在的內心世界。

              可見,佛教徒並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來指導感性;以感性來融合理性。能夠以理性的智慧來指導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過得非常豐富、順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

              所謂佛法的指導和智慧的原則,是教我們如何處理感情問題,而不是要我們放棄、排斥或厭惡感情。如果用情不當,會帶來困擾;用情沒有節制,也會造成災難。例如︰父母對子女固然要愛護,但是溺愛,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間應該相愛,可是婚外情或婚前複雜的感情生活,不僅會惹來家變的麻煩,也會給社會製造糾紛。另外,對親戚朋友以及師生之間、主僕之間等等關係,也都要基於理性而付出感情,否則徒生困擾。佛法,並非反對感情生活,而是要指導我們如何過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

摘自《學佛群疑》

煩惱的原因

佛經講「煩惱即菩提」,又說「不怕念頭起,只怕覺照遲」;有了煩惱,才會懂得尋求解脫之道,才會增長智慧,所以不要害怕煩惱,重要的是要找出煩惱生起的原因,例如:

一、煩惱起於執著:人生的順逆境很多,一般人遇到困境,例如失業、失戀、失意時固然令人沮喪、煩惱;處在順境時,如果執著、害怕失去,也會被順境所困。這就如同鐵鍊子能鎖住人,金鍊子一樣會束縛人的道理是一樣的。所以人生不管遇順逆之境,要懂得轉境,不可執著;修行最大的功夫,就在於一個「轉」字,要「轉法華」而不要「被法華轉」,也就是不要執著。能夠不怕煩惱,不執著煩惱,自可安然自在。

二、煩惱緣於無明:無明就是不明理,我們與生俱來的無明,就是貪瞋癡慢疑;有了無明,就有貪欲、瞋恚、驕傲、疑惑等煩惱,所以煩惱起於貪瞋癡慢疑等無明。有句話說︰「寧與聰明人打架,不與無明人講話。」一個人若不講理時,好話、善言、佛法一點也派不上用場,就會有煩惱;反之,如能通情達理、明白因果道理,就能消除煩惱。

三、煩惱由於看不開:世間上有很多煩惱都是自找的,所謂「杞人憂天」,乃至擔心「世界末日」等,煩惱了半天,卻什麼事也沒發生。也有人因為小事看不開,鑽牛角尖,自然「煩惱綿綿無絕期」。因此,凡事多往正面看,能夠看得開、看得透,能對一切吉凶抱著超然灑脫的態度,就不會自尋煩惱。

四、煩惱出於太自私:人之所以會有煩惱痛苦,皆因有「我」;「我」是煩惱的根源,「我愛」、「我要」、「我歡喜」,凡事只想到「我」的需要,就容易與人對立、衝突,因此我多則苦多,我少則苦少。所以,一個人起心動念如果能多想想如何有利於人,就會活得輕鬆踏實。

其實,人間的是非煩惱很多,追根究柢大都是因為眼耳鼻舌身心「六根」不當向外追逐「六塵」招來的。例如,不當看的亂看,因此「睚眥必報」,惹來殺身之禍;不該聽的亂聽,聽出許多紛爭煩惱;不應吃的亂吃,於是「病從口入」……等等。儒家主張「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這也是佛教所謂的「都攝六根」。一個人如果能用佛法管理好自己的六根,這就是最大的修行;而有修行的人,自然懂得處理煩惱、化解煩惱,所以「欲除煩惱病,當取佛經讀」。

星雲

輕鬆自在學拜佛

(1)禮拜的意義:

拜佛表達對佛法僧三寶的尊敬與感恩,並檢討自我、懺悔過去所造的業障,不但有助於人格的提升,也能讓人的身心安定、健康。

拜佛的動作,是心誠意敬的將雙手合掌,低頭彎腰,五體投地──兩肘兩膝以及額頭著地,完成頭面接觸佛足的最高敬禮,故又稱為頂禮。彎腰低頭表示謙虛,承認自己的福德智慧不足,而當五體投地,接觸到大地時,則令人感動於大地孕育眾生,負載眾生,含容一切的精神。所以,能懷著感恩心,以飲水思源的心,感謝大地,感謝一切眾生。 

而從拜佛的動作讓人聯想到:當人的內心充滿了禮敬、感恩與懺悔時,也有如稻穗一般,因成熟而下垂,而拜佛的意義,也就是如此了。

(2)拜佛分解動作

1.肅立合掌,兩足呈外八字形,腳跟相距約二寸,腳尖距離約八寸,目光注視兩手中指尖。

2.右手先下,左手仍作合掌狀,徐徐下蹲,右臂向前下伸,右掌向下按於拜墊的中央(或右膝前方),左掌仍舉著不動,兩膝隨即跪下。跪下後,左掌隨著伸下,按在拜墊中央左方超過右手半掌處。禮佛時,兩腳尖勿移動或翻轉。

3.右掌由拜墊中央右方(或右膝前方)向前移動半掌,與左掌齊,兩掌相距約六寸,額頭平貼於地面。

4.兩掌握虛拳,向上翻掌,手掌打開,掌心向上掌背平貼地面,此名為「頭面接足禮」。當頭著地時,係以「額頭」接觸地面,並非「頭頂」去著地。

5.起身時,兩手握拳翻轉,手掌打開,掌心向下貼地,頭離地面或拜墊,右手移回拜墊中央(或右膝前方)。

6.左掌舉回胸前,右掌著地將身撐起,直腰起立,雙手合掌立直。

(3)禮拜時的體驗

拜佛時,前額著地,背部保持平直,身體是柔軟的,甚至接觸的地面也是柔軟的、清涼的。拜下去之後用心體驗兩手掌的感覺,站起來後,也去體驗雙手、雙腳的動作和感受。感覺自己的體驗,體驗自己的感覺,感覺每一細微部分。

(4)真心拜佛─我的供養

當我們去見最喜歡或尊敬的人,總會帶點東西;而對佛陀我應如何表示心意呢?

其實佛陀早已是福德圓滿的覺悟者,那需要我們的供養禮拜,但如果大眾基於對佛的尊敬或立志改進自我缺點,因此希望透過禮拜和供養為助緣提升自我,則佛教經典提供我們大量的指引,舉例在《法華經‧法師品》中提到,可以用花、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等十種作為供養物。

凡事貴在一心,如同《大方廣如來不思議境界經》記載,凡有誠心、歡喜供養佛者,必得安樂、獲大福德,並迅速成就佛道。由此可知,只要發自真心,便是最珍貴的供養了。

忘了你是誰

試想著:若有輪迴;你曾經當過百萬年前地球的「原住民」,也經歷過明清兩朝,還記得當時嗎?百千生命輪迴歷程中,又曾扮演過何種角色呢?重不重要?知不知名?我相信有人可俱「宿命通」,能透徹前生前世。在佛家中提到:阿羅漢可知前五百世,而佛陀是得知無窮盡宿世因緣。這並非目前那些江湖術士所吹噓的,自稱通曉前生今世,再拿政界名人或知名影歌星穿鑿附會,煞有其事的「身歷其境」,真的是「忘了他是誰」!

當然,透過禪定可得知宿命,即便前生乃王公貴卿或高官權勢,不必覺得「不同凡人」,畢竟時非今日早已「面目全非」。這「色身」已是既定果報,果已成熟,無能改變。或因殘存意識作用,延續著前生的意念、思慮、專長、情結、牽連、罣礙和願力,以致保持著餘染習性,造就今生的特殊性格。只不過「借居」於色身的你,能得知多少?這一生又有多少思想行為,是受到沒斷除的生命之流所影響呢?在尚未跳脫生死輪迴之前,在尚未「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之時,就繼續著未開悟前的旅程吧!

你可以試著回憶:從古至今,從外到內,有多少名人逸士,多少英雄豪傑,你能夠唸得出來?光是由「黃帝」而下的「皇帝」,在當時乃一國之尊,如今安在?夢想統一世界的梟雄戰將,現今何存?對照至今;你自己的名字有多少人知曉?是方圓百里或全國皆知?再擴展開;是雄霸一洲或名享世界?

許多人生前愛權勢,愛留名,死後更愛流芳萬世或遺臭萬年,希望立碑銘刻永垂不朽,希望後代富貴逼人瓜藤綿延。想不透啊!想不透!「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這輩子還在浮浮沉沉、飄飄盪盪,居然還在想著:為自身留英名;為子孫謀福祉;為萬世開太平,好笑吧!

想想:在有限的生命中,你能做到的是什麼?生命結束之際,你將不再有「名字」,因為「時間是遺忘的最好良藥」,人們將忘了你,忘了曾經有這麼一個人存在。在佛家中談到「空,無常,無我」,一切都是因緣和合,緣盡則緣散。你所認為的:「我很重要,沒有我不行,我將會揚名立萬」,都只是空幻夢想。夢醒後;名利、財產、事業、子女、親友,都將灰飛湮滅,都將盡歸塵土。所以你要學著:「忘了你是誰」,忘了執著的色身和姓名,擇取善法而活在當下。過去的已然消逝,未來尚遙不可及,可掌握的現在,你用什麼態度面對呢?

吳一忠

滅定業真言

在目前的寺僧或在家修行居士的朝暮課中, 「滅定業」是晚課中
念誦的, 同時放在「施(惡道眾生)食」的項目中。

施食是由《藏經》中【秘密部】的「水施食法」演變而來,
法中除了給惡道眾生食物之外, 重要的是讓惡道眾生出脫業報,
早日轉世。

惡道中尤其以「地獄道」眾生為最苦, 因此施食便以地獄
道的眾生為主要對象。手續就由「破地獄咒」開始, 經「普召
請」「解冤結」後他們皈依, 之後再經「滅定業」之後, 才能
使它們受食。

業有「定業」和「不定業」, 當「前業」所造成的「業報」
已經開始了( 業報發動 )勢必不能中斷, 叫作「定業」。

惡道眾生已經受報, 因此是定業, 本來不能解除, 他們註
定要不得食物、身受大苦等等, 但是佛在《涅槃》諸經中提到:
「若使定業, 不能減除, 諸佛所說, 一無是處」故而有地藏菩
薩由南方而來, 現「無上慈悲神通」而說出了滅定業真言。

此咒一出十方諸佛世界六大震動, 何以菩薩之身而有是諸
神通, 因而在(八十卷)《華嚴》忉利天品中, 世尊對諸佛菩薩
天、龍、梵、魔、神、鬼王一連說了五部有關地藏菩薩的法門。
《本願經》雖是人道眾生為主的解救法, 是「滅定業」法門之
一, 但是也談到天、人、修羅、畜、鬼、地獄的「滅定業法」,
其法之不思議, 愚昧眾生不能得知。

世尊對文殊菩薩說「汝觀是一切 諸佛 菩薩 及 天 龍 鬼
神 此世界(佛經稱宇宙為世界, 稱星球為國土) 他世界 此國土
他國土 今來集會到切利天者, 汝知數否? 」

文殊( 大智菩薩 )答「世尊, 若以我神力, 千劫測度不能
得知」太多, 數不完。

世尊說「我以佛眼觀故, 猶不盡數。此皆是地藏菩薩久遠
劫來, 己渡、當度、未渡, 己成就、當成就、未成就(的眾人)。

請注意這一句「已渡、當渡、未渡, 已成就、當成就、未成就」
這個不是對「人道和惡道眾生」說的。當時在場的眾人是什麼
身份? 諸佛、菩薩、天...到鬼王。已經被地藏菩薩「度好」的,
當然是諸佛、菩薩了; 當渡的是什麼? 當然是天龍等眾了。未
渡的是什麼? 諸神鬼王了。

人和惡道眾生的苦如何解脫? 小 case 而已, 依經而言, 任
何人只要「相信這地藏菩薩名者、或合掌者、或讚嘆者、或作禮
者或戀慕者」, 只要這個人「於佛法中所為善事, 一毛一渧(滴)
一沙一塵, 或如毫髮許」, 地藏菩薩都「漸度脫, 使獲大利」。

這些都不必動用到「滅定業」真言呢? 那麼何時要用? 這是
修行者所用的真言, 一個學習地藏法門的人, 當他唸起這咒時,
當下惡道眾生依地藏大願得以消除「不得食物」的定業。

業障那麼重的惡道眾生都能這樣了, 那麼人類是否也可以?
自然是更加有效, 持滅定業的人在物質方面不會有缺乏, 一如
鬼道得食一樣。但是, 它是滅定業, 不能消除尚未報應的「未
來業」, 人的舉心動念不斷造業, 因而我們也就必須不斷反省,
於所報諸業時一一除之。

因此, 弘一大師曾於夢中驚醒, 大書「三省」於案前, 不敢
懈怠。持此咒時, 應在心中觀想地藏手中所持之珠。其光白淨,
如皎月, 洗淨眾生當下定業, 所有諸苦一一消滅。

最主要的, 對諸佛之名, 是否「歷耳根」? 今天樂捐一百
萬, 明天坑人一毛錢, 則於佛法無有是處, 想「買」得出脫,
是無三路用的。

我總覺得, 地藏行者本身要學地藏菩薩之直入奢摩他境界,
來去三界心無恚礙, 等施眾生無不如意, 並且能開眾生智慧法門,
使知真正佛法, 樂於修習涅槃境界, 這才是「分身地藏」的道行。

唸滅定業時, 應以「悲、智」的心來唸。

悲者, 眾生不能得脫輪迴是因三毒之故。智者, 以滅定業之真言, 借
地藏菩薩之願力故, 令其佛光乍顯。
面向南方, 左手持珠樣, 並觀想向藏菩薩借珠來用(悲), 右手施無畏(智)
白色月光由珠射向右手, 右手射向前方受迴向之對象。

放下夢中夢

問:惡夢中的陰影(見車禍斷頭人對我笑)一天中常浮現多次該如何是好?念經也無法平靜下來,非常困擾我,請求指點,謝謝!

福報禪師:人世間的生活,原本即「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人的一生,縱使燦爛輝煌,終究免不了無常大鬼的索命,這才真悟「世間無常,恍惚如夢」也!

是以,現實已是在夢中,又何苦更加的執著這虛幻不實的「夢中夢」呢?只會令人「苦上加苦」啊!若能「放下」對這「終歸無常」的不實執著,依《心經》「照見五蘊皆空」即能「心無掛礙」,最終達到「究竟涅槃」的清淨身心,方為真正的解決之道。

但,若真執著這不實的「夢中夢」為真,那只得以我們的「三世因果」來求解決了。從眾生多生累劫業力輪迴的角度來看,「若未來世諸眾生等,或夢或寐,見諸鬼神乃及諸形,或悲或啼,或愁或歎,或恐或怖。」會有這些情況,其實都是我們前世「一生、十生、百生、千生,過去父母、男女弟妹、夫妻眷屬,在於惡趣未得出離,無處希望福力救拔。」藉著夢境來告知「宿世骨肉」的我們,好讓我們幫他們「使作方便,願離惡道」。這些在《地藏經》中,佛陀都有清楚的說明。

可是,要怎樣才能解決目前的「夢中夢」之煩惱呢?即如經中言:「普廣,汝以神力遣是眷屬,令對諸佛菩薩像前,志心自讀此經,或請人讀,其數三遍或七遍。如是惡道眷屬,經聲畢是遍數,當得解脫。乃至夢寐之中,永不復見。」

如此自力救濟作了之後,若還真如您自己所言:「念經也無法平靜下來,非常困擾。」的話,那便至正信之佛寺,幫這「夢中夢之車禍斷頭的有緣人」寫個超薦牌吧!若能再懺悔發個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不捨眾生誓度此人。」相信如此真誠懺悔發心,功德迴向之下,必能感得佛菩薩及龍天庇佑,解汝夢之苦也!

已供食物未腐壞皆可食

問:我認識一位女眾法師(比丘尼),她因與廟裡有金錢糾紛而離開寺廟,我們提供她暫住的地方,讓她與在家修行且吃素的奶奶同住,但她堅持她是修佛之人,不吃我們準備的拜過公媽、好兄弟的食品,堅持只吃供佛祖或完全未拜過的食品,想請問,是否出家人真的不能吃任何拜過的東西?拜過媽祖或土地公或地基主的食品可以吃嗎?

福報禪師:經典告訴我們,敬佛、供佛存乎一心,虔誠的心馨一瓣,勝過外相上的豐富盛筵。同樣的道理,祭拜祖先及無主孤魂,應該是以能讓他們超脫鬼道,往生極樂才是究竟,所以祭祀時以香花果供佛,在佛前諷誦《地藏經》、《阿彌陀經》,一來功德回向給這些無形體、卻有情的眾生,最重要的是透過經文的說法,讓衪們領略經文意涵,進而趣向淨土。如果一再只是祭拜食物,「餵飽」了事,那麼就起不了救拔衪們的作用了。

當然,有句話說「積習難改」,對於尚未解脫、入於淨土的鬼道眾生,因為早已習慣陽世有緣人的祭祀,所以可能一時無法接受如此「清淡」的供養,有的則因身陷於餓鬼道,即使後代子孫按時祭拜,可能也因咽喉如針細、且每每食物入口即化做火焰,而享用不到,所以佛門裡像「瑜珈焰口法會」、「三時繫念」等,也有方便施設普供養,好讓鬼道眾生飽食後安心聽聞經法,這些供過的食物,寺院裡的法師為了不糟蹋,也照樣吃了,倒沒聽說過吃了有怎樣的。

如何做佛事

如何做佛事

所謂佛事是學佛之事,弘揚佛法之事,主要對象是人。課誦、聞法、講經、布施、持戒、修定、八正道和六波羅蜜,都是佛事。

但是在中國一般的民間生活中,並沒有做佛事的觀念。通常只是在親友或眷屬亡故之後,才想要為他們做一點補償、救濟性的佛事,稱為超度、薦亡,而且是邀請專業的僧侶、尼師來為亡者誦經、禮懺。

做佛事的時候,亡者的家屬大都是站在僱主的立場,並不直接參與,共同禮誦;甚至誦經禮懺的壇場在做佛事,他們通常也只在一旁交際應酬、談話,乃至打麻將,而把佛事當成表示哀榮的點綴。這種情況,既對佛法不敬,也對亡者無禮,只可說是一種習俗的活動,不能稱為佛事。

做佛事必須具備虔誠、恭敬、肅穆、莊嚴的條件,最好是亡者的家屬、親友親自持誦、禮拜佛經、懺儀、聖號。必要時,禮請僧眾作為導師,指導、帶領佛事;壇場則不可吵雜、零亂、喧嘩。

佛事不是儀式,不可把佛事作為葬儀的一個節目來看。家屬親友必須盡可能

地全體參加,能夠跟隨持誦最好,否則亦當陪伴、聆聽、禮拜。依亡者親友的虔誠、恭敬,感應諸佛菩薩,以佛法的神力及佛法的道理,給予亡者救濟及開導。因為做佛事就是召請亡者臨壇聽法,化解煩惱的業力,而得超生離苦。如果親友、眷屬對於佛事漠不關心,既不參與,也不禮敬,對亡者的功用,縱然是有,也極其輕微。

為亡者做佛事,最好是在過世之後,七七四十九天之內。通常,人在死後,若有重大的惡業,直接下墮三塗;若有眾多的善業,便可立即生天;若修淨業,即可往生淨土。否則的話,就在四十九天之內,等待因緣成熟,隨緣、隨業轉生。

在未轉生之前,為他超度,便能轉惡業的力量為善業的基礎,心開意解、積習漸消,便可超生天界,乃至往生淨土。如果已墮三塗,依親友眷屬做佛事的功德力量,也能減少亡者的痛苦,改善三塗的環境。如果已生天界,也能增進亡者在天上所享的福樂。如果已生淨土,也能使他蓮品高昇。即使是在四十九天之後,當然還是可以做佛事,同樣可使亡者得到超度與救濟的力量。所不同的是,如果死者已經轉生或下墮,就沒有辦法挽回他投生的類別。

根據《地藏經》的記載,若要超度先亡眷屬,應該恭敬、供養諸佛菩薩,讀誦、受持諸種佛經。如果依照《盂蘭盆經》的記載,應該布施、供養出家僧眾。綜合而言,以亡者親屬的立場,用亡者遺留的財物,盡力布施,供養三寶,救濟貧窮,利益社會,乃至等施一切眾生,使之離苦得樂,都是促成亡者超生離苦,往生佛國的助緣。

在七七之內,最好從過世的那一刻起,佛號不斷,是為助念。如果他在世時專修西方淨土的彌陀法門,當然為他專念阿彌陀佛,由數人或者一人一人地輪流助念。如果沒有任何法門是亡者的專修,當然也以阿彌陀佛聖號為其助念。假如生前已有專修的法門,例如常誦某一部經或常持某一尊佛菩薩的聖號,最好是以他所修的法門為其持誦迴向。

以我們中國的習慣,能夠在四十九天每天做佛事,當然最好;否則死後的頭七天或三天,乃至僅僅一天,或者每逢七期的那一天做佛事,都是好的。這要看亡者家屬的人力和物力的條件,可有伸縮增減。萬一人力、物力均不許可禮請僧尼做佛事,就算只有家屬一人,也應該為其誦經;若不會誦經,至少也會為亡者念佛才對。至於焚燒竹紮紙糊的房屋、家具、交通工具等冥器,以及經咒、紙錢、銀箔,乃至生前的衣物,都是民間信仰的習俗,與佛法的佛事無關。唯其有慰靈、祭典的作用,也不能一概否定。

以佛法的觀點,厚葬是沒有必要的,鋪張的葬儀也是多餘。與其以亡者的財物及親人的力量,做虛有其表的所謂哀榮的排場,不如拿錢去供養三寶、弘揚佛法、布施貧窮、利益眾生、功德迴向,更合乎佛法。喪葬宜力求莊嚴、肅穆、簡單、隆重;否則不是佛事,而是藉亡者的喪葬儀式來顯示喪家的虛榮而已。當然也不宜用貴重的衣物及珍寶陪葬,此對亡者沒有實際的利益,同時也浪費了有用的物資。

摘自《學佛群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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