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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決條件是肯去定

有不少事情會令我們難以抉擇,愈是重要,愈容易陷入猶豫不決的膠狀況。或許因為你曾經做過類似的決定,結果遭受猛烈的責備與批評,你不想重蹈覆轍;或許其實你希望兩者兼得,所以難以取捨:我應該接受追求者一號抑或追求者二號呢?我應該為了新歡而離開舊愛嗎?我應該出賣友情成就愛情嗎?不能掉以輕心啊,還是再看看吧。

你一看再看,一拖再拖,寧願別人替你做決定,寧願東窗事發,隱瞞的被揭破,其中一方憤然離去或知難而退,讓自己飾演一個被動的角色。問題是,這種一發不可收拾的衝突不知道在何年何月才會發生,甚至永遠不會出現,你不想傷害任何人,結果卻傷害了更多人,你忽略了不去做決定,其實也是一個決定,一個讓自己和別人飽受煎熬的決定。

哲學家William James說:「最悲痛的生命,莫過於內心充滿了猶豫不決的情緒。」是離是合,是愛還是不愛,都需要一個能夠讓人踏實的決定。是起飛也好,是墜落也罷,總比一直懸在半空好受。每件事物都有正反兩面,因此每個決定也會有得與失,當所得與所失相去天淵,那就是一個簡單的抉擇;相反,當十分接近,自然難於取捨。試從另一個角度看,正因為十分接近,那就是說無論你選擇A或B,出來的整體結果差異根本不大,既然差異不大,那何必繼續耽擱,自尋煩惱?在經過詳細分析後仍然猶豫不決時,我提議你往口袋一掏,擲硬幣來決定。先定了,再說吧。
good.....so true!!
人類就係咁啦........
我都係咁樣的人呀................
我成日都猶豫不決.......一件小事我都猶豫不決咁........
對ar, 對ar
而且做了也經常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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