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吹水版 » 【每日一篇好文區】 » 何 妨 做 第 二 最 愛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何 妨 做 第 二 最 愛

何 妨 做 第 二 最 愛 最 高
, 最 大 , 誰 不 想 ? 爭 強 好 勝 是 人 的 天 性 , 誰 甘 願 屈 居 第
二 ? 然 而 爬 得 高 , 跌 得 重 ; 居 高 而 思 降 , 居 高 而 思 危 ,
不 勝 負 荷 。 倘 若 是 競 技 賽 事 , 當 然 要 全 力 拔 尖 兒 ; 如 果
與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 難 免 有 所 顧 慮 。 單 純 的 競 技 比 賽 ,
這 次 取 得 冠 軍 , 下 次 屈 居 第 二 , 甚 至 三 甲 不 入 也 沒 相 干
, 任 誰 都 知 道 沒 有 必 勝 這 回 事 , 今 次 敗 了 , 下 次 可 以 捲
土 重 來 。 相 反 , 與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競 賽 , 比 方 說 事 業 的
追 逐 , 老 闆 說 他 賞 識 你 , 從 芸 芸 同 事 之 中 提 升 你 為 部 門
主 管 , 你 可 以 全 無 顧 慮 便 「 去 馬 」 嗎 ? 在 比 賽 中 的 名 次
, 可 進 可 退 ; 在 公 司 的 職 位 , 無 路 可 退 。 不 少 高 級 職 員
拒 絕 晉 升 , 也 許 是 自 知 力 有 不 逮 , 也 許 是 不 想 將 自 己 逼
入 死 角 。 做 總 司 令 好 嗎 ? 也 許 做 副 司 令 更 好 。 無 奈 , 不
是 你 說 不 做 , 就 一 定 可 以 置 身 事 外 , 假 如 有 選 擇 權 , 假
如 追 求 的 並 非 一 剎 那 光 輝 而 是 長 久 , 做 第 二 , 很 可 能 比
做 第 一 好 。 做 情 人 , 情 況 大 同 小 異 。 最 愛 的 是 一 個 人 ,
能 夠 長 相 廝 守 的 , 往 往 是 第 二 最 愛 的 那 個 人 。 要 談 一 場
轟 轟 烈 烈 的 戀 愛 , 我 們 只 須 傾 出 情 感 , 不 顧 一 切 ; 然 而
, n 與 情 人 長 相 廝 守 , 除 了 付 出 情 感 , 還 需 要 充 份 的 理
性 ─ ─ 用 理 性 去 調 節 愛 的 溫 暖 , 去 保 持 適 當 的 距 離 , 去
約 束 自 己 的 支 配 欲 。 面 對 最 愛 , 我 們 情 緒 波 動 , 近 乎 失
控 , 難 以 在 理 智 與 感 情 間 取 得 平 衡 , 遑 論 相 處 技 巧 。 成
為 她 的 最 愛 , 戀 情 如 煙 花 璀 璨 , 奈 何 難 以 持 久 。 若 想 和
她 長 相 廝 守 , 何 妨 退 居 第 二 ?李牧童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吹水版 » 【每日一篇好文區】 » 何 妨 做 第 二 最 愛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