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衰竟然要拆傑志主場起樓,橫洲非法貨櫃場竟視而不見
不知所謂
對現屆政府本來就不存寄望,但傑志中心事件實在太荒謬,太走火入魔了。
我跟傑志和傑志中心都沒有任何利益關係,我甚至不算是球圈中人,「卜」場踢波,倒試過兩三次。看這宗報導,我是從公共行政的角度著眼。
一個城市,為甚麼要有規劃政策呢?因為要確保一個社會各種需要都獲得照顧,從而打造一個所有人都感覺相對完整的生活環境。歇斯底里式的施政方針,不顧後果為求達成一個目標,本身就是錯。五十年代,毛澤東為了「超英趕美」,提出全民大煉鋼,視為重中之重,不擇手段,不惜一切,結果,荒謬政策造成的災難和遺害,對歷史稍有認識的人都應該知道。
即使我同意覓地建屋是重中之重,但只有15萬呎的傑志中心,對達成政策目標,會有多大幫助呢?如果真要不惜一切,不顧城市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不顧民眾生活質素的話,其實還有很多更見效的方法,例如:
1)取消啟德體育園計劃,西九文化區還未動工的,都改劃建屋,得到的土地可以多幾十倍,反正這兩個項目本來就不存在,又不涉原居民傳統權益,不會有甚麼影響。
2)收回體育學院,精英運動員每人每年津貼三幾百萬到內地或者海外訓練,甚至放棄發展精英體育,一了百了,又可以得到一大塊土地。
3)大量廢置的中小學校舍,改劃建屋,反正未來新生人口都不會大增,就算大增,到時再算。
4)政府服務越來越電子化,地區性政府合署可以減省了,拆卸重建罷。
5)康文署人員,分散到各區運動場和體育館上班,每個場地加建一點辦公室,沙田總部大廈可拆卸建屋。
上述任何一項,都比收回傑志中心更有效益,如果用上這種思維的話,香港不出三幾十年就會沉淪到只剩商場和住屋,以及各種稀奇古怪的房屋措施,「乜置居」、「物安居」,乜人乜地,又租,又借,又買,先租後買,可租可買,總之簡單複雜化,勢必出現更多新矛盾和新弊端。
現實情況是,明明有大量可供開發的新土地,明明有法規可以徵用或者收回官地,但地政署長就話:俾人佔用都好過用鐵線網圍住唔用。明明已經地盡其用,管理良好,對體育界和對公眾都具有效益的傑志中心,偏偏就要被打主意,這算是那門子的公共行政,這都算是「大道理」?
公共政策的另一要點是公平,百幾年來,大量私人會所的批地,根本沒有履行讓公眾使用的承諾,這早已是公開秘密,如果要收回傑志中心的土地建屋,這眾多的會所用地,是否亦應該一併收回呢?
傑志中心是一個由政府撥地,民間營運,不牟利運作公共體育設施的良好模式,無論橫看豎看,不是比私自圈地做牟利廢車場、停車場、貨櫃場更具社會效益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