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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既去世一D都唔可惜!

有個咁既大佬同老母~一早熄燈仲鬼好!一個月十ニ萬生活費仲唔夠,仲要告人~真係阿婆貼仔,個大哥唔駛做咩!叫梅媽媽執紙皮養個敗家仔喇!死嗰個應該係呢兩係神經七號而唔係梅豔芳!6 Z' W: @* S! L1 k'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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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1 U1 Q; `3 B2 B遺產現金枯竭 官囑梅媽求助社署% ~) s1 g. o! O
2008-10-22 ( M4 \1 c, d& ~0 W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已故歌星梅艷芳之母覃金美,早前獲法庭批准每月從「阿梅」遺產中取用十二萬元,但臨時遺產管理人昨於庭上公布,遺產的流動現金僅剩下約八萬五千元,無法再支付該筆生活費,且梅媽欠下多筆訟費,遺產物業又未能即時售出,令梅媽的財政陷入極大困難。法官昨無奈暫停批出生活費予梅媽,着她往社署求助以解燃眉之急,更勸喻梅媽要接受現實。1 ~0 |# m: e: k/ H

$ i6 }8 b; D4 }3 f& G5 F7 ^, i梅媽覃金美因愛女遺產的現金枯竭殆盡而頓失依靠,法官張舉能昨勸喻梅媽要接受現實,指「你個女已經死了,你要接受你已經無收入」,更坦言就算遺產仍有現金,債權人也可申請將之用來還債,或許申請破產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法官又勸梅媽向社署尋求生果金等援助。梅媽離開法庭時表示「咁咪做囉」,又謂援助金額「有幾多咪用幾多」。+ ^0 m% m" ~; k. u; e; P

1 [0 S6 A- f; x) ]3 N臨時遺產管理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昨於庭上透露,遺產現金流僅剩八萬五千元,根本不足以支付每月十二萬生活費,且梅媽欠下多筆訟費,早前遭范家碧律師行追討二十萬,對方已申請「第三債權人命令」,遺產現金可能須用作還債而不能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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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又指,雖然遺產管理人正安排出售倫敦一幢物業,但需時六至八周方能完成交易,且法庭早前明令物業底價為六十萬英鎊,但目前買家只願出價五十七萬鎊,故要求法庭更改命令。法官遂同意下令降低底價,又指遺產管理人根本無法履行每月發出十二萬元生活費的命令,故暫停該項命令,直至遺產的現金得以應付該筆生活費。; \9 v2 c, L, T0 X

% P0 a- ?6 S  a0 m& [. c( \梅媽昨亦提出多項申請,包括要求撤換遺產管理人,指德勤作為遺產管理人每月收取「七十幾八十萬」,收費昂貴且辦事不力,而且沒有按她的意思追債或出售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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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 J4 I0 t! {9 D0 m但德勤透露,過去兩年均沒有就遺產管理收費,法官笑指梅媽應因此改善對遺產管理人的觀感,又坦言沒有會計師行會願意無償收拾整個爛攤子,且梅媽對遺產管理人的指控空泛,故否決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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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_2 p* p' T3 _  r% q5 j對於梅媽或向社署求助以解決生活開支,社署表示會沿用一貫的綜緩程序處理。發言人指,根據政府目前的社會保障系統,任何市民如有經濟困難,需要經濟援助,都可以向署方提出申請,但必須接受資產審查,而署方亦會詳細了解每個個案,但強調「現階段不會作個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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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俾我係街見到呢兩條欴管~唔係一人一人踢佢出馬路車死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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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撐你~!!. F0 ~, B4 k*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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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 }5 l3 W1 {& S5 |& h

# E  p" i3 d9 i- ~; @+ c( Q我覺得梅媽真係唔分是非黑白,眼中只得錢。
. |0 T: g. D; O/ j% q佢幾十歲人都離死不遠矣..都唔知要咁多錢做咩...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這是別人家事, 亦沒有影響公眾, 作為一個道聽途說的第三者, 不必如此介懷!!!
絕對同意, 佢大佬係廢人中嘅極品
錯不在梅艷芳身上, 梅艷芳去世依然係十分可惜.
睇完樓主講嘅野,有d感覺唔好
the topic is not quite good...
可以掉轉講,梅媽倆母子去世的話,咁就並不可惜,亦能稱得上死不足惜,由其係梅媽個寶貝仔,唔死都無用,但梅姐去世...呢樣我就覺得十分可惜
真係唔應該早死既就早死
/ f( q% I! f3 n該死既就留喺度獻世
關梅姐咩事...?
, U0 ]) g- r- W3 Z1 v只係佢屋企既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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