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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_lun兄﹐

我仲以為你走0左唔番嚟0添!請由第一版既內容開始繼續討論。。。
(我勸你睇番之前我哋討論過既嘢﹐免得我要無止境地重覆我既論點 - 唔係串你﹐係因為之前發生過太多次0甘既事。)

多謝指教。
回網友research2005010﹕小弟的絕對贊成不斷去問﹐但實際上確有一些事是只能信而沒有解釋的﹐如神在何時創世﹑末日甚麼時候來﹑神為何容許撒旦存在等﹐因為基督教的一切皆以聖經為基礎﹐當聖經沒有提到一些事時﹐基督徒是不懂得如何回答的。另外﹐小弟本身對聖經的認識也不是很多﹐所以有些問題是我不懂得回答﹐而不是沒有答案。更有一些具爭議性的問題﹐如網友mememe提到的宿命論(我不相信﹐mememe網友相信)﹑神的全知的意思(我所說神清楚所有可能﹑mememe網友認為神知道唯一的未來)﹐僅是小弟的個人意見﹐很可能其他基督徒反對我的想法。若有錯失請各位見諒。
基督教對神最基本的認識在於三位一體及愛與公義的本質。三位一體指神由父﹑子﹑靈三個個體組成﹐父子靈都是神﹐只是不同的外表。愛與公義是神的本質﹐不是說神「有」愛和公義﹐而是說神「是」愛和公義﹐也就是說神等同於愛和公義﹐或更清楚的說法是離開了愛和公義的就根本不是神。可以說神也有祂的規限﹐就是祂不能夠做出沒有愛或偏離公義的事。神在創造了人之後給了自己更大的規限﹐就是給予了人的自由意志﹐也就是說神不可以改變人的決定﹔並不是神沒有這樣的能力﹐而是神禁止了自己在這方面使用任何的能力﹐因為這是祂對人的承諾﹐而保守承諾是祂公義的本質的一部份﹐就是神也不能違反祂自己的承諾。
可以說﹐愛﹑公義﹑不影響自由意志及三位一體是基督徒對神最基本的認識﹐是不容許更改的。
回網友mememe﹕這是我對上次討論的回覆﹐內容頗長﹐請耐心閱讀﹕
就你所說﹕"全知"是在事情未發生前就已經能夠"絕對正確地"預知結局﹐理據是先知能夠預知未來﹐而結論就是未來不能改變﹐人的選擇並不會影響未來。但你所說的只是“預知”﹐並不是“全知”。若你查看聖經﹐會發現神預知的一切﹐皆是神在人做了某些事情之後所宣佈的﹐而且與當時的人的選擇有著必然的關係﹐例子有﹕以色列人拜金牛﹐神預言困於荒野四十年﹔以色列人要跟隨外邦人立下國王﹐神預言以色列人被王殘害﹔以色列人不再靠神﹐神預言以色列必遭滅國。“預知”只是“全知”的一部份﹐而且預知必定因人的行為而改變﹐並不如宿命論所說人的決定無法影響結果﹐實際上人的決定剛剛好就是決定未來的主要因素。另外神還能在已有的未來中增加變數﹐做成各樣的“神跡”。耶穌降生就是最大的例子﹐這都是神的力量做成的變數﹐但仍然需要人的決定在內﹐耶穌降生仍需要瑪利亞願意懷胎﹐並不能強迫。
另﹑若如你所說﹐人的選擇早被神所預知﹐神只需多建空的教會﹐信的人自然會到來﹐不信的也可不用管﹐因為信的終歸會信﹐不信的終歸不信。這與神給信徒傳福音的使命根本不符合﹐就是普通人也不會如此浪費人力﹐何況是神呢﹖
總括來說﹐你我對“全知”的分歧就在於閣下認為全知凌駕在自由意志之上﹐甚至根本不相信自由意志這回事。但全知是神的“能力”﹐自由意志是神的“承諾”﹔如上文所說﹐神的本質是公義和愛﹐神必須遵守承諾﹐而能力卻是神不一定要使用的。“承諾”凌駕在“能力”之上﹐自由意志在神的眼中比全知更重要﹐所以一旦牽連上自由意志﹐全知也要站在一邊。神必須要讓人選擇自己的未來﹐這才是未來不確定的原因。不是神不能控制未來﹐而是神承諾不去控制未來。
至於閣下斷言聖經自相矛盾﹐就更是完全背棄了閣下當初所說要“理性及合乎邏輯地討論”的宗旨。當初的討論為“神是否知道人一定會吃禁果”﹐而我的解釋為“神不知道﹐人有選擇權利”﹐並指出原因“神不會早知而多此一舉地勸人別吃禁果”﹐閣下可以並不接納這解釋﹐但閣下既無法反駮這解釋有何漏洞﹐又沒有更好見解﹐只將一切歸咎於聖經自相矛盾﹐恕我冒犯說一句﹐這算那碼子的“理性及合乎邏輯地討論”﹖
而神的設定多次改變﹐以往已提及並沒有違反神的不變。所有的改變(保護該隱﹑親自帶以色列人出埃及﹑延遲滅絕所多瑪等城)皆是跟著神愛或公義的本質去行﹐只是行動上修改﹐宗旨並沒有改變﹐以往已多次提及了。
對於討論共識問題﹐就更是容易解答。很簡單的說﹐若不信神存在的話﹐過往這麼多的討論是為了甚麼呢﹖為了說服小弟不要信神﹖為了證明神不存在﹖若要說服小弟﹐大可不必﹔而“神是存在的”的假設又如何能證明神的不存在呢﹖
我想閣下對宿命論的認識不比我好呢﹗宿命論的重點在於選擇並“不會”影響結果﹐並不是“選擇前既因素同選擇既决定有連帶關係”。而一個理論成立必須證明在同樣情況下會有相同的結果。宿命論從來不能夠達到這個要求﹐所有可見及不可見的選擇都會影響結果﹐所以從來沒有由宿命論發展成的有系統的發明或研究結果。
以下是閣下上個帖子的部份內容﹐節錄如下以便回覆﹕
「基督徒行運﹐係神對基督徒既恩典。
基督徒0賴嘢﹐係神對基督徒既鍛煉同試探。
異教徒行運﹐係魔鬼作懾。
異教徒0賴嘢﹐係神對異教徒既懲罰。
基督徒病入膏肓而死唔去﹐係神既恩典同神跡。
基督徒病入膏肓死鬼0左﹐係神召虔誠既教徒上天堂。
異教徒病入膏肓而死唔去﹐又係魔鬼作懾。
異教徒病入膏肓死鬼0左﹐係唔信神既懲罰。」
從這裡開始是我的回覆﹐這些也是很多基督徒(包括我自己)常有的誤解﹕
基督教“從不認為”運氣好或壞就一定是神的旨意。恩典或試探﹐是視乎當事人是否能夠與神的關係更進一步﹐運氣好可以是魔鬼的傑作﹐叫人只顧玩樂而忘記神﹐運氣差也可以是神的恩典﹐提醒人回到正確的方向。更重要的是﹐人既有自由意志﹐就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做錯了事就自然會受責罰﹐這不是神的試探﹐而是人要負的責任﹐信與不信都一視同仁。
基督徒與否﹐只要是人都會死﹐只是基督徒對死亡的定義並不同於其他人。凡信神的人都可以進天國﹐死亡是回家﹐比生存更值得欣喜。只是所有基督徒都明白神給自己的使命﹐在世間可以多叫人信主﹐所以一旦死去就無能為力。生或死在基督教定義中根本就與懲罰拉不上關係﹐繼續生存只是神認為那人還大有作為﹐不能就此“罷工”﹔死亡則是休息時間到了﹐“移民”到天國享福去。未信主的人死去就失去了進天國的機會﹐這才是不幸的原因。
至於基督教的善惡觀﹐就如上文所說﹐閣下是將先後顛倒了。並不是神說的就是善﹐不是神說的就是惡﹔而是善就是神﹐惡就不是神。並不是專制的神說甚麼就是甚麼﹐而是神本身就是善良﹐善良所說的自然是善良﹐不會是惡。神並不是中立於善與惡中間﹐神是只出現在善的那一端﹐惡的那端跟本就不是神。所以合乎神/信神的可以上天堂﹐意思就是合乎善良/相信善良的就可以上天堂﹔沒有甚麼專制的﹐只是簡單不過的邏輯。
Originally posted by 史艷文2 at 2005-7-9 13:54:
唔該Ben兄!
客氣客氣
http://www.hkbuddhist.org/index.html
佛聯會
Originally posted by justin_lun at 2005-7-9 16:10:
回網友research2005010﹕小弟的絕對贊...
幾好,解釋得唔錯
http://www.hkbuddhist.org/index.html
佛聯會
Originally posted by justin_lun at 2005-7-9 18:34:
「基督徒行運﹐係神對基督徒既恩典。
基督徒0賴嘢﹐係神對基督徒既鍛煉同試探。
異教徒行運﹐係魔鬼作懾。
異教徒0賴嘢﹐係神對異教徒既懲罰。
基督徒病入膏肓而死唔去﹐係神既恩典同神跡。
基督徒病入膏肓死鬼0左﹐係神召虔誠既教徒上天堂。
異教徒病入膏肓而死唔去﹐又係魔鬼作懾。
異教徒病入膏肓死鬼0左﹐係唔信神既懲罰。」
哈哈哈呢段又講得幾鬼底死喎,不過你都答得唔錯,基督徒之中,你是我第一個『服』的,真心服你。
http://www.hkbuddhist.org/index.html
佛聯會
我想問下
人係唔係真係有三衰六旺的
幾時先知衰,我又唔想去睇相
有咩方法避開呀
~夜越暗~ ~星越亮~
justin_lun兄﹐
但你所說的只是“預知”﹐並不是“全知”。。。。“預知”只是“全知”的一部份﹐。
我好似冇過話“預知”既範圍比“全知”廣﹐亦冇話過呢兩個字眼意義相等。我都認同“預知”只係“全知”既一部份﹐不過唔明0甘又點?簡單嚟講﹐“全知”就係"乜都知"﹐而“預知”係知道未發生既事。我冇唔認同呀!你既point係乜?
而且預知必定因人的行為而改變﹐並不如宿命論所說人的決定無法影響結果﹐實際上人的決定剛剛好就是決定未來的主要因素。
唔該唔好混水摸魚。你指聖經既例子描述0左預言喺人既行為發生0左之後宣佈﹐並唔支持預知必定因人的行為而改變呢個結論。單憑0甘就結論出因果既關係未免太武斷。
若如你所說﹐人的選擇早被神所預知﹐神只需多建空的教會﹐信的人自然會到來﹐不信的也可不用管﹐因為信的終歸會信﹐不信的終歸不信。這與神給信徒傳福音的使命根本不符合﹐就是普通人也不會如此浪費人力﹐何況是神呢﹖
同你討論0左0甘耐你究竟知唔知我講緊乜0架?真係有0的無奈。請睇清楚我既推論:

1)假設神係全知﹐全能﹐不變﹐唯一既創世主。
2)依照我既(機械人﹐魔術骰﹐番茄)比喻﹐得出既結論就係對神嚟講﹐呢個世界跟住一條一早安排好既路軌0甘行(宿命論)
3)宿命論同自由意志存有矛盾﹐所以如果(1)既假設不變﹐真正既自由意志就無法存在。

再一次正視以上in bold0個幾段。依照以上理論﹐人既選擇係俾神安排好既﹐亦即係話信同唔信都係佢控制既。點解"神給信徒傳福音"? 因為0甘做係影嚮(註:控制)人選擇既因素之一。唔明白0甘有乜嘢"不符合"。
你我對“全知”的分歧就在於閣下認為全知凌駕在自由意志之上﹐甚至根本不相信自由意志這回事。
兩樣嘢喺邏輯上無法共存﹐關"凌駕"唔"凌駕"咩事啫? 自由意志又幾時需要信0架?

就好似我話我唔怕老鼠﹐但係我見到老鼠又會驚到暈0左。

你會唔會話我認為"唔怕老鼠""凌駕在""俾老鼠嚇到暈"之上呢? 又或者指控我"根本不相信""唔怕老鼠但係會俾老鼠嚇到暈"呢樣嘢呢? 你既邏輯已經俾你既主觀蒙蔽0左喇。。。
神必須遵守承諾﹐而能力卻是神不一定要使用的。“承諾”凌駕在“能力”之上﹐自由意志在神的眼中比全知更重要﹐所以一旦牽連上自由意志﹐全知也要站在一邊。
除0左頭七個字係不變定律之外﹐我真係好想知道你會用乜嘢去證明:
1)能力卻是神不一定要使用的
2)“承諾”凌駕在“能力”之上
3)自由意志在神的眼中比全知更重要
4)一旦牽連上自由意志﹐全知也要站在一邊

你係幫緊神講嘢﹐莽自猜測﹐順口開河﹐定係有證有據?

註: 依照不變定律﹐全知呢樣能力係唔可以"唔用"既﹐如果唔係神就會由"乜都知"變成"有0的嘢唔知"。
至於閣下斷言聖經自相矛盾﹐就更是完全背棄了閣下當初所說要“理性及合乎邏輯地討論”的宗旨。當初的討論為“神是否知道人一定會吃禁果”﹐而我的解釋為“神不知道﹐人有選擇權利”﹐並指出原因“神不會早知而多此一舉地勸人別吃禁果”﹐閣下可以並不接納這解釋﹐但閣下既無法反駮這解釋有何漏洞﹐又沒有更好見解﹐只將一切歸咎於聖經自相矛盾﹐恕我冒犯說一句﹐這算那碼子的“理性及合乎邏輯地討論”﹖
漏洞?咪就係神既全知咯?!

我嚟問你﹐假設我話我唔怕老鼠(全知)﹐但係我見到老鼠又會驚到暈0左(唔知亞當會食果果)﹐你問我點解話唔怕老鼠(全知)但係又俾老鼠嚇到暈(唔知亞當會食果果)﹐我既解釋係"我唔知﹐總之我唔怕老鼠啦"!

我0甘講既漏洞係乜嘢? 咪就係同我之前講既嘢矛盾咯!
唯一合理既解釋係咩呀? 咪就係我真係怕老鼠咯!

但係"全知"係基本假設﹐冇得推翻﹐所以咪要"歸咎於聖經自相矛盾"咯!

邊點無理性?
邊點唔合乎邏輯?
而神的設定多次改變﹐以往已提及並沒有違反神的不變。所有的改變(保護該隱﹑親自帶以色列人出埃及﹑延遲滅絕所多瑪等城)皆是跟著神愛或公義的本質去行﹐只是行動上修改﹐宗旨並沒有改變﹐以往已多次提及了。
如果神改變盟約﹐話所有人死後都可以進入天國﹐因為0甘樣就多0的人可以獲救(愛)﹐而且亞當既子孫亦都唔使為亞當既原罪受牽連﹐所以出生後既人都因為冇罪性而唔會犯罪(公義)。0甘又有咩問題呢?

又或者﹐神改改變彩虹之約﹐放水/火燒死0西所有人﹐然後話0甘係因為佢等唔切大審判﹐想善人早0的去天國享福(愛),而惡人早0的受制栽(公義)。0甘又有咩問題呢?

如果依照你0甘講﹐只要"跟著神愛或公義的本質去行"就乜"設定"都改得﹐0甘神講既每一句說話都可以改﹐立既每一個約都可以變﹐0甘神又有乜嘢可信性可言呢?
過往這麼多的討論是為了甚麼呢﹖為了說服小弟不要信神﹖為了證明神不存在﹖
問我動機?
http://www.26fun.com/bbs/viewthread.php?tid=59912&fpage=1
post#43
宿命論的重點在於選擇並“不會”影響結果﹐並不是“選擇前既因素同選擇既决定有連帶關係”。
嘩﹐好呀。請你講解一下冇選擇前既因素同選擇既决定有連帶關係呢個要點如何得出選擇並“不會”影響結果呢個結論。俾你教0下我宿命論都好噃!

虧你講得出"我想閣下對宿命論的認識不比我好呢﹗"呢句話。唔該你睇0下宿命論既定義先啦!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determinism-causal/
而一個理論成立必須證明在同樣情況下會有相同的結果。宿命論從來不能夠達到這個要求﹐所有可見及不可見的選擇都會影響結果﹐所以從來沒有由宿命論發展成的有系統的發明或研究結果。
我早喺n個世紀前以經講0左話宿命論係從全知既神既觀點先可以展現﹐人係冇辦法求證既﹐唔該你唔好要我不停重覆論點好唔好? 再講﹐你有幾多次聽過哲學既理論"發展成的有系統的發明或研究結果"? 你0甘講簡直無聊。
基督教“從不認為”運氣好或壞就一定是神的旨意。恩典或試探﹐是視乎當事人是否能夠與神的關係更進一步﹐運氣好可以是魔鬼的傑作﹐叫人只顧玩樂而忘記神﹐運氣差也可以是神的恩典﹐提醒人回到正確的方向。
你完全迴避0左"自完其說"既控訴。就算唔"一定是神的旨意"﹐理由都係任你講。
並不是神說的就是善﹐不是神說的就是惡﹔而是善就是神﹐惡就不是神。。。。而是神本身就是善良﹐善良所說的自然是善良﹐不會是惡。
第一: 我想你喺我篇文中揾返呢句出嚟: "神說的就是善﹐不是神說的就是惡"
你有斷章取義之嫌。

第二: 你既邏輯好有問題。

請問你如何得知神本身就是善良?
答案: 因為神經過聖經話自己係。
請問0甘同"基督教既”好”同” 唔好”﹐“啱”同”唔啱”﹐“公義”同”罪”就只有用神既意旨去衡量。"有乜唔同?
回網友mememe:
關於宿命論﹐在你給予的網頁連接中﹐Introduction已說過﹕"Determinism is deeply connected with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physical sciences and their explanatory ambitions, on the one hand, and with our views about human free action on the other. In both of these general areas there is no agreement over whether determinism is true (or even whether it can be known true or false)," 就是網頁作者也點明宿命論本身跟本就是未能確定的理論(there is no agreement over whether determinism is true)﹐請閣下認清楚﹐未確定的理論是不能用作論據的。
關於預言﹐閣下明顯不理解聖經。預言中所作的一切全是因為當時人的作為而引致的結果﹐若不是以色列人要求立王﹐以後他們根本不會被壓迫﹐神的預言說出了他們的決定引來的必然結果﹐預言在人的行為之後宣佈正是因為這未來只有在人的行為發生後才會出現﹐請認清兩者的必然關係。
關於比喻﹐先是是機械人﹑種番茄的比喻﹐我已多次說出了其中漏洞﹐現在再說一次﹐希望閣下能認真看看﹐不要在未作澄清之前使用了﹕番茄的比喻漏洞在於番茄的生長因素太多﹐根本就不會有種番茄就會有收穫這種理想狀態﹐天災人禍都會改變番茄收穫的數量﹐這是宿命論的漏洞﹐不能證明相同因素就會達到相同的結果﹐更不說宿命論本身就是未被確定的理論﹔機械人的比喻漏洞在要求機械人做能力以外的事﹐而人的選擇全都在人的能力之內﹐根本就不是相對的比喻。
再來是是閣下老鼠比喻的全文﹕「假設我話我唔怕老鼠(全知)﹐但係我見到老鼠又會驚到暈0左(唔知亞當會食果果)﹐你問我點解話唔怕老鼠(全知)但係又俾老鼠嚇到暈(唔知亞當會食果果)﹐我既解釋係"我唔知﹐總之我唔怕老鼠啦"!」
以下是我的見解﹕閣下將“唔怕老鼠”比喻為全知﹐那麼“唔知亞當會食禁果”當然就不是全知﹐就是“俾老鼠嚇暈”﹐這樣神就是自相矛盾。我的解釋在有著自由意志的時候﹐神會放棄祂的全知﹐而閣下的疑問先在此解答﹕
1)能力卻是神不一定要使用的(答﹕神跡﹑復活﹑洪水滅世﹑天火焚城﹐全是神的能力﹐祂一定要使用能力的話﹐地上所有不信神的人早就死光了﹐信神的人也應該心想事成﹐一帆風順)
2)“承諾”凌駕在“能力”之上(答﹕承諾基於神的本質之一﹕公義﹐這是神也不能違背的﹐自然凌駕在可選擇使用與否的能力之上)
3)自由意志在神的眼中比全知更重要(答﹕只是第二題的延伸﹐自由意志是承諾﹐全知是能力﹐第二點成立的話第三點也就成立)
4)一旦牽連上自由意志﹐全知也要站在一邊(第三題的延伸﹐第三點成立的話第四點也就成立)是否莽自猜測﹐順口開河﹐閣下看著辦吧﹗
根據以上所說﹐神的全知就在自由意志的規限下不能使用﹐這是神容許人吃禁果的合理解釋之中的一個。
閣下帖子的其他部份數小時後再回答。
續老鼠的比喻﹕那麼﹐全知是否一種能力﹐還是如閣下所說神不能不去全知的呢﹖這裡就是我對全知的理解的應用。神不會因不去用全知而變成(如閣下所說)"有0的嘢唔知"﹐原因在於神知道了所有發生的可能﹐所以無論人作任何選擇﹐神都會知道結果是甚麼。神只是讓人在無數祂所知道的選擇中去挑出人所認定的那一個﹐神仍然知道是甚麼﹐只是不去預設結果。所以神的全知是可以選擇是否去運用。
而老鼠的比喻亦有其問題所在﹐怕老鼠是心理和生理上的反應﹐而全知是能力﹐用怕老鼠比喻全知就會出現誤差﹐因為怕老鼠是不能控制的﹐見到老鼠就會怕﹐而全知是在神控制之內的。情況就跟機械人的比喻一樣﹐機械人不能做到的是能力上不容許﹐就像怕老鼠一樣﹐而全知的使用是能力上的選擇﹐就跟自由意志一樣﹐這比喻還有待修改。
而閣下所說﹕「但係"全知"係基本假設﹐冇得推翻﹐所以咪要"歸咎於聖經自相矛盾"咯!」這是本末倒置。全知的概念是由聖經而來﹐聖經若自相矛盾﹐全知這概念就根本不能成立﹐所以聖經的真確才是基本假設﹐全知是必須聖經真確才能得出的結論。
再看宿命論﹕我想你更應該看清楚你給我的網頁聯結﹐那裡提出的是不能被確定的Determinism﹐這是“決定論”﹐而“宿命論”(Fatalism)是由“決定論”演變出來的。以本身不能被確定的決定論為基本﹐宿命論的可信性就比決定論更低。而且宿命論必須有一個控制一切的神/命運作為根本﹐若閣下不信神﹐那麼宿命論根本就不可能成立﹐請認清這先決條件。要認清甚麼是宿命論﹐以下的網頁才是正確的途徑﹕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fatalism/
哲學的實質應用﹕我想你對哲學的認識真的不足。哲學分形而上學(metaphysis)﹕神的存在與否﹐人的終結等﹑倫理學及價值論(ethis)﹕生活及善惡問題﹑知識論(epistemology)﹕邏輯及意識活動﹐即科學哲學。除了形而上學外﹐倫理學及知識論皆是社會學及物理學的部份根基﹐沒有實質應用的哲學只限於宿命論這種未能確定的理論而已﹐哲學是嚴肅之至的學術討論﹐一點也不無聊。
對於信神與運氣好壞﹕我並沒有迴避問題啊﹗閣下忽略了下半段的要點呢﹗「更重要的是﹐人既有自由意志﹐就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做錯了事就自然會受責罰﹐這不是神的試探﹐而是人要負的責任﹐信與不信都一視同仁。」
神的善惡觀﹕在此節錄閣下的原文﹐以免斷章取義﹕「先拋開宿命論(即係人犯罪係唔係依照神既劇本)唔講住﹐基督教既”好”同” 唔好”﹐“啱”同”唔啱”﹐“公義”同”罪”就只有用神既意旨去衡量。做神認為啱既嘢就啱 - 唔使死﹐做神認為唔啱既嘢就錯 - 落地獄。神既愛就係同你講”聽我話。聽我話就獎﹐唔聽話就死” 。」
現回覆﹐首先是上天堂下地獄的定義﹕簡單就是說人皆有罪﹐就是不用神的標準﹐而用人的標準吧﹐世上沒有人能讓自己一生也不犯錯﹐不去傷害人。自私﹑貪婪﹑妒忌﹑怨恨等等黑暗面是所有人都有的﹐沒有一個人能說他一生從未犯過任何一樣這些錯誤﹐不需要用神的標準﹐就是人的標準也從沒有人能夠做到完全的善良。而犯了錯就要負責﹐結果就是下地獄。若靠人的所作所為﹐一生犯的錯實在太多﹐那麼根本沒有人有資格上天堂。而耶穌的死就是用祂自己來作贖罪的代價﹐所有信祂的人都可以因祂而洗去自己的罪﹐這樣才可以有無罪之身上天堂。不聽神的說話的人﹐是因他們在世上犯的錯﹐傷害人的事被神追究﹐並且沒有了耶穌的救贖去免罪﹐所以因應他們的所作所為而要下地獄。如我曾說過﹐若有人一生從不犯錯﹐從未傷害人﹐那麼他的確不用怕神的審判﹐因為無罪的人決不會下地獄﹐但可惜這樣的人只有神子耶穌一個。閣下總說神專制﹑“聽我話就獎﹐唔聽話就死”但實際上是“不犯錯的就獎﹐犯錯的就死”。就是用人的標準吧﹐世上也沒有一個從不犯錯的人。你可以說神嚴格﹐甚至嚴苛﹐但善惡的標準就是如此﹔與神訂立的自然定律一樣﹐從數百公尺跳下就是會粉身碎骨﹐那麼你會說這是專制嗎﹖
“如何得知神本身就是善良﹖”沒錯﹐就如你所說﹐就是因為聖經如此說。正如聖經說神是創造世界的那位﹐神是全知﹐神是公義﹐神給人自由意志……為甚麼知道﹖就不過是聖經如此說。閣下若是不信﹐那麼這一切一切討論就根本沒有意義﹐一切的討論的資料還不是由聖經所來﹖挪亞方舟近期被發現了﹐你可以不信﹐說﹕「這是夏禹治水時坐的船﹐不是挪亞的方舟。」紅海底下發現了埃及軍隊的遺跡﹐你也可以不信﹐說﹕「這是黃帝跟蚩尤大戰的遺跡﹐不是追捕摩西的軍隊。」沒有人能夠阻止你這樣想。當討論到了這一地步﹐而閣下已經找不到更好的理據﹐唯有懷疑聖經的真確﹐那麼的確是沒有甚麼可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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