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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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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1 `! g3 s5 T5 Y/ p! k, K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N4 r2 z7 M3 v% j! e: [& y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2 c6 g+ O% k5 f6 q4 V& y! w+ h& a3 d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u1 z1 \: z# o# D1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q% R- j% K! [: v! T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Y4 l. c9 g4 j3 [. {$ n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 L5 F( \0 w7 ~  j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Q, K, d- D, C
& P$ N8 `. l" A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7 d+ Q2 g# ]- M6 K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9 Z1 l0 A; ?9 O% J% v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T/ |  b/ z8 i) D$ ~- K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7 P5 I% ]6 r& Z$ I'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W  B  Y1 E' E' x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e% Y, M0 C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_( @5 W# P- N0 c  Z; s3 T' y; s
係呀!!! 0 m1 d' R, C7 A8 q
多謝你記得在下!!!
# H* Z5 H) R, v" s1 D9 D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9 o, P4 R5 t% R9 C& W* R2 G- F

# w- p: @0 [' K/ q5 T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4 Y9 }! K; r; Z  r
2 G4 L- p. |% U5 D. g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I! x& g4 M/ S) s6 R/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3 ?. \5 x% n& l/ m0 C/ `% P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l1 i9 ~* r; B) i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d% m7 s1 I1 k5 W% O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x. m( E2 C: g4 k1 {/ J# j

: a! Q7 x7 b2 w' L$ a' t5 l# l0 ^, `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K3 t) `, H- {, o9 H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7 x, O. d/ y. L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B! H3 P; X' v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V0 e! t! ]0 e  N3 \/ t2 Y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s+ I' x4 p0 z& Q% `: C2 n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f) H) p- X2 |1 |3 c( m7 c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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