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捲嬰車司機認故意殺人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捲嬰車司機認故意殺人

捲嬰車司機認故意殺人 家屬以德報怨:不願見他判死
% Q+ ]0 v) l9 N" j* g(明報)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05:100 t7 ^* H- s6 o# `" a
" D% B0 a1 e4 m, q* A  B" n5 u) {" Z
【明報專訊】本港貨櫃車今年4月在[url=]深圳5 K8 u! N+ h2 s/ F4 s
[/url]撞傷女子及捲走嬰兒車釀成子死母重傷一案,涉案香港司機昨在深圳被起訴故意殺人罪,起訴書揭露冷血司機目擊活生生嬰兒卡在車底嬰兒車內,不但無理會,反而加速駛離現場,更多次扭軚企圖拋甩嬰兒車,嬰兒最後墮地被多輛車輾剩少許肉碎。被告初步認罪,押後宣判。傷心欲絕的男嬰家人聽審後以德報怨稱﹕「希望他不要被判死刑。」0 Q4 ?1 r+ e* V$ l
嬰墮地被輾 剩少許肉碎
* \% B1 J" \/ G  Y* I- y被輾斃3月大男嬰名叫周孟麟,警方在距現場1公里塘朗山隧道內找到4両重嬰孩肉塊,核對嬰兒車上布墊和布沙路車禍現場血漬,再與男嬰父母DNA核對後,確認男嬰身分。臉容憔悴的男嬰父母、祖父母及伯父昨晨互相攙扶到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聽審,各人均表示,雖然司機明顯故意殺小麟兒,但不願意看到他被判死刑。
' p, g6 m, Y4 I: T; ?6 F% S' y- C肇事的32歲司機梁冠彪,是香港一間運輸公司的司機,有藏有違禁武器等案底,昨日有十名親友到法院。因案件嚴重,法院邀請十多名深圳市[url=]人大代表
3 O# o( w: p3 `( f5 T- ^[/url]到場旁聽,其中一名女人大代表黃翔表示,開庭時被告態度良好,主動向男嬰家人道歉,並賠償21萬元,她相信法院不會判他死刑。: ?, O. X, }5 U0 [4 X, O; Y
直接間接殺人 判刑差距大$ n) p* x7 _" V7 c" P
代表周家的律師史聞紅表示,被告在法院上承認車禍罪名,但否認直接殺人罪,相信因為直接及間接殺人兩罪的判刑差太多,前者可判死刑,後者最高判無期徒刑。辯護律師應會為被告求情,希望法院能以間接殺人罪名來判刑。: W$ C4 X$ B- |% g  O- a
起訴書首披露,梁冠彪今年4月25日清晨駕駛掛有中港車牌大貨車,在龍崗布沙路南灣錦航酒店路段時,因打瞌睡,右車頭撞及路邊低壆後,再撞傷路邊女子黎雲,載有3月大兒子的嬰兒車卡在貨車車頭。目擊者稱司機沒有停下,繼續前行。
3 s. {# y! |+ `2 S& H. FS形行車 圖擺甩嬰車
4 I+ a1 Y" B9 n# i. N後來,貨車駛至布沙路匯佳百貨路段燈位時,多名目擊者告知梁,說車底拖掛著一輛嬰兒車,車上嬰兒手腳仍在活動,還有流血。有人稱梁冠彪曾下車彎腰察看,確認後漠然起身,其間車底傳來嬰兒悽慘的嚎哭聲,梁無動於中,駕駛貨車逃逸。
, l, p- ~, G( @1 l# t7 {其後,梁又以左右擺動S形來行駛,企圖將車底嬰兒車及嬰兒甩掉。一名特意來聽審的深圳律師表示,起訴書以上的描述都證明司機是知道卡著內有嬰兒的嬰兒車,但相信法院判刑時,亦會考慮司機是自行投案。
7 }/ j5 O' T# d3 A8 U' h8 b0 e明報記者 黃雄 深圳報道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捲嬰車司機認故意殺人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