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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我地要合力趕走{顛王.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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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地一介平民做到的只有------零, 請問點合力趕走佢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sfxc0000 at 2008-5-22 23:50:
4 ?+ D8 h* l; n; n$ W  {9 Y0 k3 O6 R+ X& ^$ s! \( i$ {

5 I' g* v2 |- a, Z九哥你搵我呀
2 s: c6 d/ Q& c
四零..............
Originally posted by QuiGonJinn at 2008-5-23 00:04:
: x7 ]8 o+ e%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
" x$ d) p+ |3 x9 A" s5 p6 D徐自摸............
Originally posted by d228216 at 2008-5-23 14:12:
- d+ X4 q1 B8 z% O' k  q3 E8 b: m2 X) f7 C; [
% o/ Y% P1 @! z
喺論壇, 口水就係力量, 鍵盤就係武器, 狗哥做到的只有------零, 就係令佢地變成 ------零.
4 J( O: p3 @5 t0 h0 E5 E; ]請問癲王癲后誰界定? 以我的立場, 「牛華事件」的發起人只是一個追捧偶像失控者, 而且事件不涉及大是大非, 她所敘述的就是不滿「劉德華只捐10萬賑災」而已, 沒甚麼大不了;
& a4 V4 d$ J$ n5 Y反而一些人, 曾說過「64死難者是抵死」的言論, 請問與「冷血論四川災民」的港女有何分別? 為何發表這些言論的人不被ban? 就是因為64事件涉及政治原因, 所以就可以因政見不同而侮辱死難者, 請問天理何在? 儘管政見可以不同, 但死者已矣, 連中共也沒有說過他們是抵死, 他憑甚麼說他們是抵死? 為什麼EF的版主們會縱容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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