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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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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Q" {" a! ?7 ^* F; h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0 v0 x4 Q+ f7 Z: n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6 g% M6 q* S3 |8 a1 x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D4 C4 g! }" V% q$ I
1 p& X- v; a' |7 r" _, x' z* N0 L" o" f' M. w+ b- H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i# n; a) S+ @- }4 }% f8 R1 c7 @$ S- R3 M5 z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7 p" |, W- b( E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1 T$ V$ a+ A( I* V% b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S! r' \; A1 a$ I1 {/ b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s2 A- z& ?4 y5 a q# P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j& ?- U* c" @" x/ J( a/ e b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4 ?0 d8 ] g+ I y: v7 e4 ^+ }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5 _6 _% H# F) ~" G3 O6 C" R2 W z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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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9 X$ L5 ]6 e7 e" K3 G- h) |
( e4 @' x4 u* M" x0 r, H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8 r! E/ L; H7 n6 r5 e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9 ?$ ]: \ h& [8 {5 Q" i/ n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0 f/ f1 i, Z1 [5 N0 O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_) q! R5 S* r8 T: n! ?
所 內 。! }; W8 ~9 e( P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P b4 e' e/ U9 }& E. `. P! n- G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7 h& u$ [" Q$ N7 K2 r- J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V" A% T# v2 S& x2 X |( z2 m3 f2 g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W, f, W4 h/ z8 I* [- F(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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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 X. G" r) C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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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7 Y- @) g2 U) U$ w# X4 c1 }" j( R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z4 y% q! I2 E3 d. y" k7 W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L" A4 B! k' h. a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1 M* o9 a. z5 b; U0 o/ O- \日 再 提 訊 。
9 L P4 [0 w3 X# R" \0 p5 X, K" n b4 U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5 k$ M9 V K, c7 a$ r5 K, l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1 F. d N, F. D N2 K3 c+ O/ P: k" k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r. C1 Q- C6 w' w* G X2 ^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3 N2 n0 ~# r9 D6 n* v, k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 Z; K1 b0 Y8 k+ R( H7 s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3 U3 h% x$ ?# C& ~/ b; X3 T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u1 L5 n0 [ s0 `# e5 E; L9 l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Y! [2 E/ I8 ~- e" c4 K5 ~: s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7 P( F5 Q& i1 V. I$ i. m! ?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6 K* Y+ o6 S a, L$ W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c2 F4 Z/ e7 I2 j6 k1 @0 ?
手 調 查 。
& ?; X$ B# z& P' y7 Y* c8 r& S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6 v! e# {% J0 X3 s) x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2 n5 s, P8 J8 f9 f4 D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6 R7 b r3 o5 a) v8 ?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P3 J; H& L% e5 o8 O! W$ i; a4 _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H; h0 f7 o4 i3 L2 n) o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o+ p5 ]5 S/ K0 W, l
3 t' h7 L8 ~5 E! b3 m
9 ]' T1 l X% w( ]* S# \+ i- [; _4 C2 I4 @: ^
6 k" t3 b6 y2 D. Z" G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 Z- c! S4 D3 e8 K# [- [, @" b1 c: B6 [& [, Q5 h0 c" K
: |% @- w! ?9 l) m-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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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t; x3 w( M" O5 }. B2 R' y! H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8 R1 R0 }- |& @4 w% ?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5 Y6 w4 U) Z+ }+ s ^4 [5 g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6 m! F5 a$ g, d9 N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S, \% R0 b* K$ u( V k! w6 R. H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t' a2 C; c5 |! E+ B( b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w5 T2 `6 L* W; _! C) `4 ^# v7 {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1 J9 t7 K" d$ y& W7 @/ f' v& Y3 s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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