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1962 精華0 威望682  魅力5497  讚好0  性別女 
 | 
2#
 
 發表於 2010-7-27 12:37 PM 
 | 顯示全部帖子 
| 你講既係好有道理!事實有些人成日被人騙!但如他們資料不被人濫用,他們都無咁多機會被人騙…騙錢事少…一些無知婦孺被誘出來…真不敢想像…對此我地係咪有需要將這個可能受害情況減致最低呢﹖身香港人怎可以有法不依,若個人受騙可以話自己攞黎!但因由有關不應發生的事而引伸出來的事係咪相關人仕要負責呢﹖我們不能話那些弱能、白痴…等抵死就抺殺我們可以防治的事呢﹖也不能話有些比起這事更大的問題就置諸不重視呢﹖政不能完善是必要時間改,但凡事都要從這能改之的所謂不比政事重要的事做起的!否則世界大亂…所謂事小不能正,那大事如政改又豈起正呢﹖3 n7 c/ i" I3 e5 O聽完妳個故事, 我只能回應一句: "有d人天生就係俾人呃, 有d人就天生呃人", 故事中嘅主角就算呢次唔俾人呃, 遲早都喈嘢;
 2 S5 E5 m9 F  f- H0 p( |! {呢個世界冇公義, 只有強弱之分, 唔係我吹水, 我就好少俾人呃, 就算咁唔好彩俾人呃咗, 只有慨 ...
 - w" M- M7 F: o' C$ k* ^& [打狗棒 發表於 2010-7-27 12:20 PM
 | 
 
1
評分次數
 
| 莫理窮與富,相識就是緣! 泛泛友誼情,緣來就是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