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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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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 X7 F4 P$ W! ^  T; J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9 n, e# l5 j$ [' y0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x- `; x7 d( y6 A! h! F6 \% @
' ~& M7 K+ u9 N; w4 h7 }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e4 l( R9 V# h* M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5 n% m5 m) h& ?. U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9 m# @) d$ D2 U% K" S0 H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 ?0 O2 H8 C3 {/ h; T1 w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0 v% z1 K9 V: p# Z4 N: m+ }5 y6 K
$ _4 y- o* H1 l5 O; r7 C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O/ l' @  I. u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4 K& y& @7 Z* {% v2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7 K! W. t7 ^& [1 R4 |+ P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o. l% i9 J5 F$ x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T5 R9 b5 W( V) S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8 p, i: T5 s. r, r) j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u5 ^  m; \7 ?' @! l
係呀!!!
4 w# X' n. L5 o1 Y6 k3 R' k多謝你記得在下!!!
+ P$ i7 K& Q+ u7 a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9 H2 H  L+ S1 r" u! |
+ s0 R+ I- ^6 r- d) a) T" i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0 E( }, \+ u% }: q: D* o: y; L$ k+ ^+ }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0 J. }' m9 Q! _  c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T6 e- D% B! A$ F% S9 u% i7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n1 d& C! t+ k0 Z! j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8 s+ g7 {  z8 L1 Y1 C) P& k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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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3 n$ Z; A2 D" z) m2 }- n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7 x1 k3 J( I4 c* r0 d7 }" A'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7 m. R7 G  o7 W* P8 J2 t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O+ ]' [; S1 K) Q; A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y2 V0 M# n1 z0 h5 v( P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H1 {8 L( L( ?7 E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e6 o2 s7 k. w* n' q7 J* |8 m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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