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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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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7 A6 l9 P7 n8 b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x( q0 R# x2 B0 l2 I' i2 E, A4 G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o/ p: _3 y) Q7 p
; Q4 c) D9 V7 r; s' x- M# }. h% `" @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3 q2 N" u, F$ l! n( A/ x;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9 U0 c3 S+ o  i& P! l; f4 \9 V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9 L- l* {0 s0 A$ t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A8 K) \7 A/ X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0 C# `4 e0 g$ K) x& q) ~3 z) g9 T0 Y* |; S% N0 E; T; j1 b$ b- _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6 a  F5 ]+ H8 W% G( F+ e(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5 Z2 K8 L& J' J; o/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C. q  q+ \. H" g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W: v" M0 [. x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 m# ^1 B* |) N"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v; g2 K6 R. W4 Z  a) e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4 @* p7 D0 T. }/ t9 x: R  ?係呀!!! - O, o1 Q3 N4 P
多謝你記得在下!!!
, k5 f4 A( W4 f* t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3 x. X, M, w* i% o. @0 S% ]" q# V+ B
$ o5 Q9 `6 G3 m: D; H- k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a- X$ L* {4 O$ W
" s3 c6 j  ~$ a: ?- [3 r- Q+ x5 d2 {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0 f3 l, X- e: X! C7 w- M' Y; m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V8 H/ c5 i* \6 N4 A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A. f. W) @/ w; n+ B  {* s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G) E( G+ f5 E) h+ T' a/ @+ T. Y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S4 p$ z4 _' V
$ V' J. ]' J2 R0 M
" y7 }# n! E; G%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M5 \' u( c0 ^6 T  h+ y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3 b: S+ D1 \2 q) O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9 X: F. i0 u0 U+ C1 i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6 k0 R2 S- Y/ M7 T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V% B& h1 L; @( r4 x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i7 h* `5 J( Y+ A2 H6 o) G% I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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