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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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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o+ @8 Q; a; o" e# V/ R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3 K$ _6 w. ]5 U( q- j: K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b8 d6 U0 j; X# m7 {% T; a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3 g* l  u7 Y$ l1 J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 T7 I0 x, q0 r* B5 t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 U5 O2 U2 D$ R, G) w7 S, c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 w  d; T4 w-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0 G- `& I8 \8 H/ ^
- ^' [& ~$ C, e" v( d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c8 w% m2 u. w* b! Q1 T: G/ V4 B(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A( f8 K7 k+ f7 z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4 y$ t7 ^5 f6 }3 z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5 d# _' U- ]' R, C% z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Q! h2 Q5 ~: Q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X/ I8 m7 ^,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P' e2 Z' h+ o6 J; M係呀!!!
! n/ t2 `4 x/ [$ e& ~多謝你記得在下!!!
" y/ T* P8 E.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4 G. b% q  F/ A8 T# l4 F: I0 s' Z3 f" H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8 S& P# A' k) i6 q3 q/ R2 f, b. S" k: N, a* T% D$ J, v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U" x- d* _5 E( Y( e$ c/ ^2 B. j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n  ?! d. b; q. t* g, z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3 Y. G, B, r6 U5 t3 I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4 j2 B& M) z7 N4 p1 e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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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 E: n9 r3 w2 Y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6 ^5 [4 |: o" K5 B, I9 P9 B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j5 G% w+ p) G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5 ]: V7 y* K# L2 y- o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d* \9 R( s$ _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8 w% Y/ Q) `) ?) _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M. u4 m2 u6 V& {7 Z& Y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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