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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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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4 w' M5 D, O0 c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1 O( G+ w6 ?! D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T+ y: u/ m; \" I' R* |1 B: q0 Z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z* N6 x& U/ x0 _.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u% B" W4 ^# w" A, Q8 B: j&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v, J$ ], ]: Y6 O' S* C+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3 n. j8 u: H+ p- k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d4 w) K( B/ V3 u+ H9 `. Y* ~0 f1 o
9 @1 J6 @+ K! }4 ]& i2 W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6 m$ M9 v+ v, A) E(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H: i5 K8 I  _+ X  h. S9 m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R$ s# d  p! S1 h7 u8 g0 R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V- n& m) ?& p: H3 {1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4 Z2 s/ L5 `( K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C1 \+ J$ u8 k7 D) H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V& n; I& G# x+ ?係呀!!! " P. P4 ^2 z; p/ ~$ O! L, }
多謝你記得在下!!!
8 y9 g* b  p4 S9 N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T; ~' Y1 l" `* n, d1 a7 q( l1 s* Y" i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D0 q: j% I) A9 L3 l: I# B
) x, p) M/ ]! T1 I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u" S2 ~; g  l' t' d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g! D$ w; `6 m  u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l6 O. c! Y, u, N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3 J( K- c$ g' Y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v' b- S" w) {: v* n6 y

# f. D8 S0 i$ T" H+ o
& r! T1 t2 V8 \5 n1 ~8 U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Z# O% y" O  C0 P' z, [+ W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n7 J6 C  d5 \% Y6 G$ Z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9 A" M) m6 J6 f# q+ S) I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 u4 R3 X3 u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2 p2 f! t8 e: I* D$ d9 M- l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1 e: d2 o1 A7 D3 x, R% T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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