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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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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0 B+ b- O- {  T0 o- g$ r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8 q2 B% J, g9 H2 l7 a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7 O! a5 \6 Q& |; f- |) S. D: Q7 k+ O
% l& ^: C, t+ u+ A8 n- A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N# P4 f7 `& |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o( R+ a# u' e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B( N, l/ V3 J  n% x& K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1 E2 c; U0 u- m/ t1 f2 X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5 X8 U& l# |  k
) z- S4 R: t8 V$ Q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9 E8 _) ]1 ?! R+ I: t" {) y7 X1 C+ d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7 A& t( [$ }1 c7 W% f6 e: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 Q) o) B8 |6 C2 R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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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P- n! }; A$ G" h; D5 N& G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H6 c5 f0 O3 s. o1 V$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z2 }% f. h8 I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S" G1 i. q( |3 K$ j+ B2 z
係呀!!! 1 U' }9 W- q8 n
多謝你記得在下!!!
  K$ ~3 j7 k1 F: }) _1 e6 Y)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5 I- T: f% {" ?2 I! M; F( [

1 [+ r9 u+ A' ^5 G3 i7 a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7 U2 E5 [( |6 d% D: O6 C# |

* z" Q5 H/ g( ^+ `0 y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o! }, E& K9 `6 H* a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s" s% C4 |2 t" b$ t* o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c- b" k  I. a  t! s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2 v! f. t; m6 }9 x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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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k; l3 ]6 N; {# W7 ]( H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c+ A' ^1 G3 t$ {9 y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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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0 Z: Y7 S/ ^% @$ `& [1 ?. `: X2 ?$ D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Q' ?: u: g7 L1 r) x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5 O& Q# W* u  y  z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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