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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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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5 S2 k$ `$ ]* G7 u3 m5 v8 l% b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2 F( m- W* {! Q0 U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s. H4 Y  Y7 ~' D
6 l1 A( w' @( V7 ^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Y4 F2 ~5 i1 h; e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p3 _$ o0 i" t# l3 ~6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5 J+ M3 Z) u7 `5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7 Q7 i4 Z/ W( `7 @# x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b: N& l9 h( C7 B$ _# d, ?/ L3 r4 W1 ?$ J3 W& K0 {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f# M, H$ s) s% l)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y. l' m/ c1 v+ G) v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6 @  e, L$ H! r' d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1 q% ~5 l$ _, ?( w. Q2 w; U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9 l, Y9 W" Y* ]5 j3 S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c/ y9 k. z: g0 o- F+ W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z3 v4 H8 Z1 _6 i9 O係呀!!!
( m! |) c* l6 t5 b* h多謝你記得在下!!!
! p" `, z3 k* o) R; {; B1 t;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3 P. G( [+ y! @6 C: b% T# V* ?: j
* ~0 Z* n9 J6 c0 Y1 V4 D( R  H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b# r( K6 I8 c1 \( p
0 a4 }- Y' a) P  C% b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1 A5 W9 ^1 w; u# S- g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Y  l/ e; Y- e0 P; K-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T  w  H5 O0 M3 V0 Y- _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N1 d8 P" g6 ~. k8 y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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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6 W" I( L- r" |0 q; l1 q. U% Q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T& p9 C- w& c5 j+ w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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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Z& Q% s2 C1 E, Y$ T% p% j. ?2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9 L) t! P/ l7 N3 d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S, A! J4 }/ M+ j% X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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