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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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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g- ^; T( y4 w$ I5 y  U; i, w6 q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1 ]: c- ?7 {9 M$ Q5 d7 W& y3 }% G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1 A( e8 d) c$ d

9 ~5 T4 j5 |, E4 i  W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9 r1 J: I- l" n2 @6 L& T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m( w$ e* z4 R6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R  h& R" J( C  l* S( p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S7 w! H6 m4 [: z1 N% K* v7 @$ n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r1 R3 {# O1 G7 o8 c. P& ~  F8 e6 d+ g6 a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5 c/ Q2 S  S1 o: ]0 J# C(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w; t3 c6 [% D; |4 l+ M7 P% p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6 S: m7 B+ u# O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7 K: A  Z7 R8 Z2 j#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 z" N. p9 S. z7 A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1 z% Y. `6 a  N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d! O7 d8 S  \$ |' `! W
係呀!!! / f+ {' x* K' n; r
多謝你記得在下!!! 2 P3 Q8 N9 @; a  @' t+ m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Y6 J; o4 b, ~3 T
1 }" S, q* Q& q; X, \$ W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0 S! O9 x$ Y) S% m" K! {
2 g! e3 a$ o3 u2 B! m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8 `1 ^0 H4 F+ a% U0 L; x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N; g4 {6 D, }6 v, G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o7 J: ^+ ~% ~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4 c. m+ a* f6 [! M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3 c8 g5 s* `& W+ @, L& Z9 ^/ O. H' {

4 q, v4 A9 I; _0 y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8 T+ j: z* ?2 x/ s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6 `! c4 j0 D6 S0 x: i- T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d% T1 M5 L+ ^. k4 I  i" p3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0 @0 q* T! p5 e4 a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p- B! l' u0 }4 d* V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f* N0 a0 @, g+ @: E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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