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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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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9 A0 U; ^4 @) V4 {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O8 W# Z& H8 Z6 i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z0 [4 H! o5 i. l" x+ l! _8 n
7 x! e. |; s% X9 m" c1 G0 [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9 W9 o% s6 J0 k7 d+ P8 W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9 A. m- m( m' j. `- z$ O) g1 V+ v% z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3 Q& X$ r7 ]7 _  h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9 n3 h# }8 H+ Y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m& Z7 W% D6 m4 N" C) j
) Y+ W3 @' \, i9 l2 G7 T* P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T& H  A. U1 o' D' K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x) \' F# p4 \6 L2 u; b: s  s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z4 C+ ?* V' b6 x; a*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i9 G" X8 r8 m& w6 l"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k$ C% N4 ]2 g& N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1 ?0 @6 c: {$ s: S/ M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e/ A, c1 w! u/ M3 S9 j: k# r係呀!!!
: Q1 u  Q$ d* J( X( \多謝你記得在下!!! 9 [  @$ b" E& Q! q7 P& z/ u0 k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0 x8 u9 @: [5 D  V0 G
+ ?3 l/ B7 v# j5 F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5 ^2 }- O" R, g;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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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6 G; G' ^, P& V. H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4 J$ D' q0 U2 N: r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j3 R6 Y$ r, e  x5 f5 S4 L0 R4 {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6 j6 ~* R+ i6 N3 o6 U% `% r9 V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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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p( X. f: P
; D  [/ }( @) v7 R/ `8 y  ~9 u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h: y- ]1 B4 t9 s2 q+ v# {4 r5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0 M1 O9 s2 G+ u) M8 K$ I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 N8 P: Y4 f" Y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_2 K% C; q5 n9 @* E' k. t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q, n. b( q" x" p! j3 |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h! Q9 v, h; @3 m% \9 E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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