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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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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H% M, i+ r% Y0 F$ W8 m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9 r. ^# T! m8 h3 g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G* \6 r2 q8 s4 i3 O% B2 D
: D/ c8 q5 o) p# b0 B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3 f5 I# @% I5 l, e! J. ^4 a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c) @4 l* |& o3 f# z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4 ]7 `6 b7 T% X. [* o/ J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6 n3 }" t! N+ M+ k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 O+ h( T* n" t/ _- H8 X: ~0 c: ~: V7 o' [! L% D% P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N4 _) |/ B6 k5 N" d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S5 y7 Z" V$ H+ ^& j5 ]$ n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D+ q, ?+ e" O6 l6 R6 K5 R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K) }, ~! \5 d4 n$ I. a7 m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 L7 z# Y) _" F! Q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P& ~# p* q. W, t$ Q  W7 z( g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q) h. y3 ]. z% w* A- N
係呀!!! 6 V/ {7 }9 g( b" _  C+ A
多謝你記得在下!!!
  u3 A# g  k/ F) k' ~, |& Z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5 S; E, j, {  X: O" c4 ?9 s5 x
3 U. t+ b( s1 U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5 m7 X3 K" A9 {. C9 L& d. Z' P

" w# p' D2 w/ {: ^# S7 }0 A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7 V1 [7 @, A2 v, }8 X$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M) q: y: }$ v3 A# j, W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2 c5 V9 I' |.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g: q. G; P! V! O% n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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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W( E1 Q9 R9 b" g5 L% q: Z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q/ R4 }' D: U8 Y/ s: F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7 U+ D* I6 N# s5 V- c  P# w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f6 S4 s6 f: v. q& @1 g* c* Y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4 v5 D6 G/ `; K1 G$ I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8 E3 e8 M3 f. a1 P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j7 P/ ^! G) i% g' S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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