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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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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3 l! ]! ?/ F  s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k1 A! Z- Z, C2 l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3 G9 }2 j/ [  B, \5 X, V
( R1 j. ?; O' b, h6 z8 |6 D! a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 a9 Y( G& p) o" K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6 C& Z/ q  ?  E* {& r8 P)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Q& v, y8 K& D0 ?* m& E4 g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3 r& v+ V+ c6 D& a1 i4 d2 O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2 K6 J. g8 w' c( r) ]  ^- T5 B/ \6 X/ i" Z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2 d# F# B) ]  u5 f8 J(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6 M$ X9 L; ]! |0 x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6 E, R- I$ z) R$ U+ ]( @/ C: u3 J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f* o8 ~" W3 m* ^. N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6 R- \8 T/ Y, X  \% Z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s$ v  j9 A3 V2 P+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7 A) Z8 G5 E/ w' e) i1 B: L. @係呀!!!
0 h0 W5 s8 Q* Q  ?" ~* N6 U1 c多謝你記得在下!!! ! X; G3 \. C0 u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0 R7 D  Y2 A7 G) J6 O/ R( v" j0 `* s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N* V$ @9 b; ~# l0 Y

; O9 A" ?7 y2 v$ k+ Q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 r, w2 H1 X$ H1 ^) s5 B/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i, P# w) T* L  r- E" T# m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T$ E2 p, A2 v3 I) ^1 w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z' y& p4 P9 g% X1 J7 K( I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9 @" h3 w- }/ O1 z3 A2 c9 |9 P/ w5 W% _
% n9 v$ l. c( ~5 H4 y+ {5 B& W# e; l" n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7 e" H% _+ H2 U4 A5 W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O# V* [( y5 Q9 }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B0 i8 e- O/ x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 Z  r, S# z: d5 [& j# h( S1 g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8 Q: D: x- A0 g( ?. \2 o9 b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7 y, E% o: c% ]6 v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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