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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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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8 D* R& w& w. w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0 Q' s- c" U! ~& t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w- R$ \+ f$ O4 G* @
# j2 U3 N8 W8 J- ^, r' F0 U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G# A* B% R% p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7 n" K5 x4 x7 q, Q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Q1 Z* r- x" e- G, ]. K8 F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2 e6 Q) e5 T( X4 ^' H& r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4 W( o* E. l0 w! \  p4 K: X% X  t4 g; J7 Q3 k8 M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9 f3 ]" `. {& h" x9 v( `8 r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 V' }- }$ u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5 J1 t7 X: u4 d" u9 x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q* g2 X$ j' V7 _2 ?8 d+ N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4 }. n$ e+ q# y  B3 c! g: Q& [;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7 \+ d# Q4 X7 W- E& a/ i7 a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4 Y9 j5 H  C* R  W1 o
係呀!!! 0 J9 {5 g- I$ X2 b# `
多謝你記得在下!!!   U! `) s8 ?% M) u+ h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s+ u  x0 j( V0 O$ z$ E8 o% n0 z' {8 G/ c( Q6 ]9 b8 p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u% f' O1 D2 p4 [. y

& O$ n9 v5 Z- A- g0 F* D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L- E) O3 \9 t% ?& Y: g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E+ M, U2 w3 e9 _7 W" l8 u/ C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U; t/ p  w: ?4 Y+ o0 A( q+ Y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0 T, }0 u; G  ?. D(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W/ c7 k7 t) W& Y# K) P

( I- J( F9 ~9 w+ C. J
& V  M4 ^) |$ V( @1 v: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 D& r( W4 @+ ]% b+ }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6 X1 [( g1 D  F2 ?' I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7 y; b' t' [9 R. q8 Z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I8 ~: D+ O8 |' X;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Y6 t5 k$ i5 X/ z" @3 X$ p+ P0 W/ Q9 z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k8 M8 V0 z) S) D/ G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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