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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鍛練完之後會這樣

做完超標準的伏地挺身20下之後(下去吐氣 上來吸氣 腰桿水平 慢慢做)
超標準仰臥起坐40下+戀側腹積各6下

隔天起來
左手舉高伸直
左臂部就好像拉傷一樣
是過度嗎?
有快速復原的方法嗎??
基本上如果是手臂的話應該是和伏地挺身有關係,
而且做伏地挺身應該會酸到三頭肌(掌心向前的話在後面)。

如果是因為平常沒在有做這類的運動會酸痛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因為伏地挺身是閉鎖性的運動(遠端固定),只要下去時別太快,
應該是不至於拉傷。
這樣的酸痛應該是因為筋肉緊張而引起,
建議下次運動後可以再做一些伸展運動,
拉一個動作維持三十秒,可以多做幾次沒有關係,
然後記得拉的時候以有感覺肌肉被延展為原則,不用拉到極限。
至於動作方法可以應該可以在網頁上找圖片會比較清楚。

還有運動應該是要循序漸進的,
如果剛開始可以一次做10-15下,分2-3次;
仰臥起坐則20-30下,一樣分2-3次,量力而為。


這是來自體育人的建議,運動傷害專長。
何謂劍擊?

劍擊是一種身、心亦需求很大的運動。
身體方面,不要以為劍擊只是擋呀、刺呀的,
其實這些 blade work 也是其次,
劍擊中講求的,比 blade work 更重要的,是 foot work。
無論是進攻或是防守,foot work 也是更有效是方法,
反之,只是原地做 blade work,動作有多快多準確也是沒用的。
另外,劍擊亦是一種很講求反應的運動,
曾有過一個實驗,請了各種不同的運動員測試反應時間,
大部份人見紅燈亮起後立刻按制的反應時間是 0.2 至 0.5 秒,
但劍擊運動員卻平均只須 0.1 秒多,是全場之冠!
可見劍擊對速度及反應的要求是很高的。
而在心理方面,劍擊很講求主動性,尤其是講求攻擊權的劍種。
另外,心理因素也不可少,可以用《孫子兵法》中的「兵不厭詐」,
尤其是體型不如對手般有優勢時,更要用心理戰術,
譬如是小動作騙過對手,或是利用心理誘敵進入自己的攻擊範圍。
所以若身、心不能配合,便很難做到在剎那間分析對方的弱點與強項、
再加以攻擊和迴避這最基本的劍擊原則的。
總之,劍擊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
如一些人所形容劍擊為力量的棋術 (chess with muscle),
若力量與智慧不能並用,是很難學成的。
若想知道更多這項揉合智、技、力的運動,便非親身體會不可了!
EF小人物


歷史
提起劍擊,相信大家會立刻聯想到中古時期的王宮侍衛,一派皇家風範,
卻很少人會猜到劍擊這門典雅的運動,其實是由殘酷的戰爭發展出來的。
在古代,劍擊其實是一種武藝的訓練,
遠在公元前一千二百年已由埃及人發展開來,
在古羅馬帝國時期亦被納入為軍事操練的項目,
用以建立強大的帝國,因而席捲洲。
查理曼大帝 (Charlemagne) 時期更以劍擊為裁決方法,
中世紀的騎士精神 (chivalry) 亦包含有刀光劍影的部份,
並在這時加強了劍的攻擊力而成須以兩手拿取的闊身的劍。
到十七至十九世紀,劍擊漸成為貴族或皇室御林軍才可接受的訓練,
但由於槍械的發明,劍便改成了輕巧的次要武器,
並在劍術上加進了左手拿盾、短刀和穿斗篷的元素,
不過仍是用於街上的決鬥和自衛術,
所以才將此命名為 Fencing,在法文即自衛和保護的意思。
另外在十八世紀時,劍擊更開始成為一門學問,
分別在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國成為三派不同的劍術,
因此三國分別認為自己是現代劍擊的始祖,一直以來爭論不休。
劍擊學校本義是給貴族子弟教導劍術而製成現代劍擊運動用的器材
如面罩、厚衣服、不鋒利的劍身和劍尖用來保護學者,
後更制訂出一套計分方法、規則、攻擊權和有效部位等,
遂慢慢演變成現代劍擊這世界性的體育項目,
由一八六一年於意大利的 Naples 創的 Accademia Nazionale d'Scherme 帶動,
擴展至米蘭 (Milan)、羅馬 (Rome) 和? (Leghorn) 而使之成世界劍擊中心,
至二十世紀初傳離歐洲,先到南美如阿根廷、墨西哥和古巴,
再到美國和其他大洲。

劍擊第一?!
第一次合法化:
  於一四八零年的西班牙,
  The Law of the City of Toledo

第一部有關劍擊的書籍:
  名為 "Treatise on Arms",作者 Diego de Valera
  大約寫於一四五八至一四七一年

第一個合法的劍擊課程:
  在意大利的 Bologna 和 Venice 中的大學
  (當時更有歐洲各地的人慕名而來學習!)

第一屆有劍擊的奧林匹克運動會:
  於一八九六年,當時已有六個項目,可見劍擊的重要性
  不過那時劍擊還仍用於部份真實的打鬥中
  在最初的四屆奧運會中,主要由西班牙、意大利、法國、
  英國和荷蘭參與,二次大戰後蘇聯、波蘭和匈牙利漸冒起,
  其中匈牙利的 Aladar Gerevich 更奪去七面佩劍金牌,
  成為劍壇在奧運會的佳話


劍擊的派系
前文提要:劍擊分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國的派系,現以表解三者的不同之處   西班牙 * 意大利 法國
劍種 從意大利與法國劍種改良而成,重整 cross-bar 形狀以方便姆指和食指的活動,令劍同時擁有攻擊力和靈活度 依然用中古時代的 cross-bar,但磨掉了邊以防突出在 guard 外 整條 cross-bar 也除掉,雖令劍沒從前般強勁,但卻增加了靈巧度
採用

國家 西班牙、葡萄牙 意大利、匈牙利、奧地利、德國、南美 法國、英國、美國、中美
代表
人物 Sanz, Carbonel Greco, Pini, Pessina, Nadi Kirchoffer, Merignac, Rue, Gaudin
後期
發展   十七世紀末時再細分兩派:Bolognese 或 Italian proper 和 Neapolitan,但也在此時開始衰落,直至拿破崙的攻打(十九世紀初)而令劍擊和其他戰爭有關的事宜而復興 曾一時在歐洲有領導的風潮,但在意大利派復興並再次衰落之後便混合了意大利派的優點而成全世界的標準


* 由於西班牙是最早發展劍擊的國家,當劍擊在意大利和法國興盛時,
  西班牙已改用佩劍,因而無從比較。
  故這表的西班牙劍種是指一九零零年由 Don Adelardo Sanz 開創劍擊學校後
  所教的劍種,又稱葡萄牙花劍 (Portuguese Foil)。
EF小人物


賽例
每一項運動也有其賽例,劍擊又怎會例外呢?
在國際賽中,有一套賽規名為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crime (FIE),
而大部份其他劍擊比賽亦會根據 FIE 的賽規。
讓我列出幾項最基本的賽例吧:

賽道 (piste)

長 14 米,闊 1.6-2 米,若雙腳也完全地踏出邊界便會被警告,
因此在賽道末 1 米處有陰影部份提醒劍手;
賽道的正中間有中線 (centre line),
而在距離中線 2 米處的兩邊分別有預備線 (en-garde lines),
在開始前雙方劍手也要在 en-guard lines 後準備。

器材
比賽時,劍手必須穿上白色制服、面罩、手套、長襪和劍鞋,
花劍和佩劍劍手亦須因應不同的有效部位
而穿上不同的金屬夾衣,佩劍則有其獨特設計的面罩,
另外每一種劍種的手線各有不同。
  


比賽程序

比賽先為小組循環賽(一個小組 (poule) 通常有三至七人),
在三分鐘內取得五分者為勝,每位劍手在比賽中的勝利場數和得失劍
會用來排名次進行直接淘汰賽,在九分鐘內取得十五分者為勝;
一場比賽 (bout) 中先向對手敬禮,再向裁判及觀眾敬禮,

之後才戴上面罩、站在 en-garde line 後準備開始;
裁判宣佈了預備 (ready) 和開始 (fence) 後劍手才可攻擊,
而裁判宣佈停 (halt) 後必須停止,否則可以被警告。

攻擊權 (right-of-way)

在花劍和佩劍比賽中,若雙方皆刺中對方有效部位,
除非雙方的動作是完全地同時進行(這情況下便雙方也不會得分),
否則便會以攻擊權決定由誰得分;
基本上攻擊權可從以下方法取得:先伸直手、先上步或擊打對手的劍;
但很多繁複細節不能盡錄,若有興趣可參閱
FIE Rules of Competition, Articles 232-237(花劍)及 416-423(佩劍)。

警告

若劍手在比賽時粗暴劈打、猛力衝撞、遮蔽有效部位(重劍除外)
均屬犯規,輕者會被罰一張黃牌或紅牌,
而有兩張黃牌或一張紅牌便會給對方加一分,
嚴重的更可被罰黑牌,即被取消資格。
EF小人物


劍種
現今的劍擊有三種劍種,分別是花劍、重劍和佩劍。
讓我大概說說它們的分別吧!


花劍 Foil

根據 FIE 劍種說明,花劍是由十八世紀的小型劍種而來的。
現時是最普及的劍種,需要的技巧較根本,且較具運動性,
因此大部份劍手亦是從花劍開始學習。

花劍全長 110 厘米,重量不超過 500 克;
劍身 (blade) 比較幼身而有彈性,橫切面為四方形,鐘形的護手盤較小。
護手盤   陰影為有效部位 (target)
而花劍的得分方法是用劍尖 (pointer)刺中對方身體驅幹的部份。
另外,花劍有攻擊權規限,因此每次只會由其中一方得分。


重劍 Epee

根據 FIE 劍種說明,重劍較似十九世紀中葉的決鬥用劍。
重劍在一九八九年前只容許男性在世界性的賽事中比試,
而在一九九六年才正式讓女性參加奧運會的重劍比賽。
重劍對技巧和劍尖的準確性的要求較其他兩種劍種為高。

重劍全長 110 厘米,重量不超過 770 克;
重劍的劍身較硬而不易彎曲,橫切面為三角形,鐘形的護手盤較大。
護手盤   陰影為有效部位
而重劍的得分方法是用劍尖 (pointer) 刺中對方全身任何部份。
另外,重劍是沒有攻擊權規限的,
因此如果雙方同時或在二十五分之一秒內擊中對方,便可以同時得分。


佩劍 Sabre(俗稱軍刀)

根據 FIE 劍種說明,佩劍是由十九世紀末海軍用劍發展而成的。
佩劍最重速度,而且打法比較上略為粗暴,因此過往亦只有男性參與,
不過自一九九七年起,開始有女性的佩劍表演項目,包括二千年的悉尼奧運會,
而在二零零四年的雅典奧運會中,更將成為正式有獎牌的比賽項目。

佩劍全長 105 厘米,約重 500 克;
劍身較硬而不易彎曲,橫切面為三角形,護手盤則呈月牙形。
護手盤   陰影為有效部位
而佩劍的得分方法是用劍身任何一部份刺或劈對方腰以上的任何部位,
這是仿照古時騎士在馬背上決鬥的規矩。
另外,佩劍也有攻擊權規限,因此每次只會由其中一方得分。
EF小人物


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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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田水
+4

仲有Sport板飛機區 索女運動員、PE學生妹等緊你(新圖非附件~免分~)
是一種節奏快速、緊張刺激的隊際球類活動

傳統上以女士參與具多 , 但與其他隊際球類運動一樣 , 都是以性別分組比賽

比賽目的是要將皮球射進一個10尺高的籃圈而得分

由兩隊每隊7人互相對壘 , 7位球員都各有指定的活動範圍

有獨特的步法規則及球例嚴禁雙方球員之間有防礙比賽進行的身體接觸


在1970年澳洲 , 投球初時被定名為女子籃球

及後在比賽進行期間因衣著、皮鞋等所帶來諸多不便,致並同修改和定出一個適合女子的球類玩法.

例如把比賽場地一開為三 , 沒有人可以運球前進等例

最後更除去籃球板 , 縮小籃球框至只可容納最少型號的足球般大小的球

並命名為投球 "NETBALL"

1927年 , 全澳洲女子籃球會成立 , 1970將名轉為投球

雖然傳統上被認定為女子運動 , 但現時已有很多男孩加入並組成混合組
EF小人物


玩投球 , 要什麼?

咪就係投球六件事囉!!!!!!!

1)1個5號投球 (圓周不得超過690mm及不得少於710mm)

                     (重量不得超過450克及不得輕於400克)

2)一個標準投球場 (15.25 米 ×  30.5米)

3)兩對10尺高(3.05米) , 球框塗上橙色 , 框柱及框底塗上銀色的球柱

           [ 8-10歲需用8尺高(2.4米)]

4)兩個球證 , 各人管理一邊邊線及至右邊底線

    [ (A)區由umpire 1 管理(B)區由 umpire 2管理]

5)印有位置的龜背

6)投球員:射球員兩名、防守射球員兩名(GK/GD)、翼衛兩名(WD)、前鋒兩名(GA/GS)、中鋒兩名(C)、翼鋒兩名(WA)

GK  Goal Keeper           GD  Goal Defence        WD Wing Defence

C     Centre              WA Wing Attack          GA Goal Attack

                                    GS Goal Shooter                                                            

                                                                                      (A)
EF小人物


1.比賽時間

共分四節進行,十五分鐘為一節。在第一、二節及第三、四節之間之休息時間為三分鐘。半場時(第二節結束後)則有五分鐘休息時間。裁判可於緊急事故延長休息時間。每節結束後比賽雙方須換場作賽。

若其中一隊需要在一天內進行兩場或以上的賽事,或因時間所限,比賽所需時間則由雙方球隊職員協定。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賽事便分成兩節,以二十分鐘為一節。而半場時可有不超過五分鐘休息時間。半場後比賽雙方須換場作賽。裁判可因緊急事項而延長休息時間。

因意外或其他事故而耗去的時間應在該節內予以補足。除了射罰球外,不能延長比賽時間。
                                                          
2.比賽開始

每入一球後必需在中圈開球。每段比賽開始時,由雙方中鋒輪流在中圈開球作賽不論先前是由誰入球。兩名球證會以哨子表示比賽開始與結束。

                                                        

 

3.投球中籃和得分

當射球手(Goal Shooter )及攻擊手(Goal Attack )把球成功穿越投球框並且期間並無犯規,便算球入籃得分,這時球證也會嗚哨子以示入球。

當球員射球時應在接球或持球時不可觸及射球區外之地面。球員可容挨向地上之球,但如該球越過底線,則算出界。在持球接球後三秒內將球投射。遵守步法規則。

違規——對隊在犯規地點得一自由球。

防守球員不可移動球柱干擾射球。

違規—對隊得一罰球,可傳球或直接射球:

a.在犯規球員站立之地點上開罰球,如該地點對開罰球隊不利者除外。

b.如球員在場外犯規,應在場內最接近犯規地點上開罰球。

                                                        

 

4.隊員替補及換位

每場比賽每隊可有最多十二名球員。

在下列情況允許替補球員:

(1)在休息時間中(2)受傷或有病(3)在因沒有通知球員換位而被叫暫停。

在每場比賽中球員的替補和換位是不限次數的,但該等球員必須是十二名球員的其中之一。已被更換球員可稍後再以替補回場比賽。

如被裁判員發現下列情況,可給自由球:a.有替補在場中 b.球員換了位置

                                                         

 

5.接觸

球員不能故意或無意地接觸對隊球員,以求阻礙該球員的活動。

例如:推倒、撞擊、絆倒、用投球擲向或接觸對方球員、抓著、侵犯或以身體任何部份阻礙對隊球員均屬犯規。

                                                   

 

6.阻擋

防守球員可於距離持球球員0.9米(3尺)以外進行攔截。距離以持球球員之重心腳與防守球員最接近持球球員之腳為準。

在標準距離外防守,球員不可踏向持球球員進行攔截。

                                                      

 

7.持球

球員必須在 3 秒之內完成射球或傳球動作。

                                                          (回到最上面)

 

8.橫越場區

傳球時球不可橫越一整個場區。除非其間由在該場區或踏入該場區之球員觸及或接著。

                                                          (回到最上面)

 

9.出界

球觸及場外地面、球觸及與場外地面接觸的人或物體、球由與場外地面接觸的人或物體持有,以上情況均當球出界。

違規—對隊可在對方球員最後觸球出界處擲界外球。

球觸及球柱任何一部分而反彈入場內不算出界。

觸球球員在以下情況應當出界:

a.該球員觸及場外地面

b.該球員觸及場外的人或物體

球員在未觸球時可在場外站立或移動,但只能返回場內方可觸球。

違規—對隊在犯規地點得一自由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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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步法

持球員不可利用觸地腳在地上滑行或拖行、不可單腳跳及不可雙腳跳起後雙腳落地,唯在落地前將球傳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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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傳球距離

在場內傳球,傳球球員與接球球員兩手之間之距離應有足夠空間容納另一球員。

擲界外球時,擲球球員和接球球員兩手之間之距離應有足夠空間容納另一球員進行攔截。

                                                          (回到最上面)

 

12.爭球

若雙方球員同時用一只或雙手持球、同時將球拍出場外、同時越區而其中一名球員觸球或持球、同時犯身體接觸而影響比賽進行及球證未能確認最後觸球者均判爭球。

爭球應由雙方一名有關球員在最接近事件發生之地點上進行。如射球手或攻擊手在射攻區內爭球成功可傳球或直接投射。

                                                          (回到最上面)

 

13.罰則的執行

投球四項罰則:自由球、傳或直接投射罰球、界外球、爭球。

                                                          (回到最上面)

 

14.球員的紀律

任何犯規行為及任何規則未包括之行為而有損這項運動的精神者均不能容許。

                                                          (回到最上面)

 

15.觀眾的紀律

在比賽進行時,裁判有權警告場外指導,如果場外指導繼續經警告後,裁判可以判罰因而得益的球隊。在嚴重情況下,裁判有權停止賽事和驅逐場外指導者離場。

                                                          (回到最上面)

 

16.設備要求

球場

球場地面必須堅固,長30.5米(100尺)闊15.25米(50尺)。較長的界為邊線而較短的則稱為底線。

球場由兩條與底線平衡的線分成三個等份—中場及兩個則場。

射球區於則場內。其區域應以底線正中點划一個半徑4.9米(16尺)之半圓形。

球場中心划有一個直徑0.9米(3尺)之中圈。

所有界線均屬於場內一部份,闊度不能超過50毫米(2吋)。

詳情請參考投球場知多少

 

球柱

直立球柱高3.05米(10尺)放置在兩個則場底線的正中點。球圈內部直徑為380毫米(15吋),與地面平衡並緊接球柱頂部。而球圈與球柱頂部之距離應為150毫米(5/8)吋,配有清楚可見而上下開孔的球網。球圈及網為球柱一部份。如須在柱上圍上軟墊,其厚度不應超過25毫米(1吋)。其基底原柱向上伸展2米(6.5尺)至2.4米(8尺)。

球柱直徑應為65毫米(2.5吋)至100毫米(4吋),或不超過100毫米(4吋)闊之四方柱。球柱可插放在場地預定的承接口上或以金屬支架支撐。唯該支架不能伸延入場內。球柱正確位置是要使球柱背在底線外。國際賽事時,球柱應是插放在場地的承接口。

      



比賽用球應為投球或五號英式足球。圓周為690毫米(27吋)至710毫米(28吋)。而重量則為400克(14盎斯)至450克(16盎斯)。球可以用皮革,橡膠或近似之物料製造。

 

球員

球員可穿著適當之鞋或靴。鞋或靴應由輕量物料所製造。禁止穿著釘鞋。

球員必須穿著前後佩有其位置名稱的球衣。字體至少高150毫米(6吋)'

除結婚介指外,任何尖銳性飾物或珠寶一律不可穿戴。比賽時結婚指環也需用帶包裹。

球員不許留有長手指甲。

裁判賽前檢查球員指甲,尖銳飾物或珠寶、制服。 (回到最上面)

 

17.職員

賽事職員包括:

裁判員、記錄員及計時員

球隊職員包括:

教練、領隊及隊長。

物理治療師、醫生及其他醫療人員。

                                                           (回到最上面)

 

18.球隊

比賽隊伍必須是單性。

每隊應有七名球員而其位置為:

射球手(Goal Shooter)、攻擊手(Goal Attack)、翼鋒(Wing Attack)、中鋒(Centre)、翼衛(Wing Defence)、後衛(Goal Defence)及守球手(Goal Keeper)

少於五名球員出席之球隊不准作賽。

                                                           (回到最上面)

 

19.遲到

球賽開始後,任何遲到之正選球員均不能取代已在場比賽之球員。替補受傷或有病球員或暫停除外(參閱規則四)。

如沒有球員填補遲到球員的空缺,除了下列情況及經裁判員批准下,當球賽進行時,遲到球員不得進入球場作賽:

a.入球後,遲到球員可入場填補空缺的位置;

b.每節或半場休息後;

c.因球員傷病而暫停後。

違規—對隊可於停球地點得一自由球。而犯規之球員須離場直至有入球或至該節休息時間為止。

                                                          (回到最上面)

 

20.暫停

裁判員可因球員受傷,生病或其他原因暫停賽事。如有球員傷病,裁判可暫停比賽。暫停時間以不超過兩分鐘為限。該隊職員應於此期間內決定換人或讓該球員繼續比賽。

因傷病暫停,雙方球隊可替補或球員換位。

裁判有權因與下列緊急事故有關者而暫停比賽:

a.設備、球場、天氣或受外間影響 b.球員本身或其服裝 c.球賽工作人員

裁判員須鳴笛暫停比賽及通知計時員計算暫停時間。暫停時間之長短由裁判員決定。裁判員應盡速恢復比賽。

繼續比賽時裁判員應通知計時員及鳴笛。

暫停後應在暫停前球所在位置繼續比賽。

違規—自由球給予對方球隊在停球地點。犯規球員要離場至下次入球,下次休息時間或下次傷病暫停時間。

                                                                      (回到最上面)

 

21.球員之活動場區

球員活動場區分別為:

射球手 — 1 2 ; 攻擊手 — 1 2 3 ;

翼鋒   — 2 3 ;   中鋒 — 2 3 4 ;

翼衛   — 3 4 ;   後衛 — 3 4 5 ;

守球手 — 4 5 。

 

替補和球員的位置只可以在(規則四)情況下轉換

                                                          (回到最上面)

 

22.控制中圈球

中鋒應於裁判鳴笛後三秒內將球開出,並遵守步法規則。

新例:接中圈球的球員現在能夠在中場以外的地方著地。只要他們能在中場用自然的姿勢(stance)起跳接球,便可以在中場以外的地方著地。

*按:由於中圈球一定是被視作在中場被接著的,所以於此等情況之下便會有機會出現一次傳球飛越整個中場。例如:GD/WD 由中場起跳接球,之後在防守側場著地,他現在可以直傳球給隊友GS,因為中圈球是被視作在中圈被接的。

如開中圈球球隊之球員在則場內接球,而期間在中場內沒有己方球員觸球,對隊可在則場最接近球越過界線之地點上得一自由球。

如對方球員在則場,或雙腳橫跨兩場區時觸及或接著剛開出之中圈球,球賽繼續。

如所發之中圈球在未被球員觸及之情況下由中場越過邊線出界,對隊應在球出界之地點上得一界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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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越區

一名球員越區

球員無論是否持球在手如進入了非所屬場區即是越區。

球員可伸手進入非所屬場區接球,但身體任何一部份不能觸及非所屬場區的地面。

違規—對隊在犯規地點得一自由球。

雙方球員同時越區

當雙方球員同時越區時:

a.如雙方均沒有觸球,雙方均不應被罰而比賽繼續。

b.如其中一名球員持球或觸球,則應在有關球員所屬場區進行爭球。唯根據規則8.d.項之情況除外。

c.如雙方持球或觸球,則應在有關球員所屬場區進行爭球。唯根據規則8.d.項之情況除外。

d.如有一名只限活動於則場之球員進入中場而越區,而同時對隊也有一名球員因進入則場而越區,無論其中一名球員觸球或二名犯規球員同時觸球,均應在中場進行爭球。

附 註:球員踏於分隔場區之界線上不算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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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界外球

如球出界,該場內隊員為最後觸球者,該球員觸球時身體一部份觸及場外地面。

擲界外球之球員應:

開界外球前請等候所有球員返回球場內;在自己就位後,在三秒鐘之內將界外球開出。

擲球後方才進入場內。

違規—對隊在犯規地點獲擲界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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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自由球

在場內違反規則應判自由球。以下犯規除外:阻擋,身體接觸,雙方同時犯規及干擾球柱等。

自由球可由在所屬地區之球員開出。球送出後如未被站著或落著該區的球員觸及,則不能超越整個場區。

如自由球在射球區判給攻擊球隊,罰球球員不可射籃。

違規—對隊可在射球區的犯規地點得一自由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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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傳罰球或投射罰球

如球員觸犯阻擋或接觸規則時,則應被判罰傳球,或傳球或直接投射。

被判罰之球員必須站立在開罰球球員旁邊,並保持一定距離。而不能干擾開罰球的球員直至罰球開出為止。如犯規者在罰球未開出移動,罰球可以重開,除非該罰球已成功地傳出。

應在犯規地點開罰球,但如該地點不利開罰球隊時,應在被阻擋或接觸之球員所站立之地點上開罰球。

任何該場區之球員所站立之地點上開罰球。射球手和攻擊手如在射球區內得罰球時,可以傳球或直接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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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比賽開始球員之位置

有發球權的中鋒應持球在手並以單或雙腳站立在中圈內,而身體其他部份則不可接觸中圈外地面。中圈界線也為中圈一部份。

對隊之中鋒應位於中場並可自由活動。其他球員則應在則場,並可自由活動。除中鋒外,其他球員在裁判員鳴笛前不能進入中場。裁判員應在賽前檢查清楚球員位置。

違規—如一名球員於裁判鳴笛前進入中場,對隊可在犯規地得一自由球。如雙方各一名球員同時於裁判鳴笛前進入中場應 a,如雙方均沒有觸球,他們均不會被罰而球賽繼續  b.如其中一名球員接球或觸球時,則應在最接近犯規地點由該兩名球員進行爭球。

                                                         

 

28.對球的動作

球員可以作出下列舉動:

用單或雙手接球;可控制或重新控制由球柱反彈的球;無需首先持球而可立刻拍或彈球給另一球員;在空中挑球一次或多次然後接球或將球傳向另一球員;用手拍一下球,然後接著或傳給另一球員;將球彈地一次然後接著或傳向另一球員;將球滾向自己以便接著;如接球後失去平衡而跌倒須立即取得平衡並於接球後三秒內將球傳出;為避免越區而挨向球;在場地上挨向球來保持平衡;在場內起跳到場外將球挑回場唯球和球員均不能接觸場外的人或其他物體。

球員不可以作出下列舉動:

用拳頭擊球;故意跌在球上從而獲得控球;臥、坐或跪在地面意圖獲得控球;臥、坐或跪在地面時傳球;利用球柱作支時將球挑回場內;利用球柱保持身體平衡或作其他用途;故意踢球(如球意外地擲向或觸及球員之腳則不算踢球)'

違規—對隊在犯規地點得一自由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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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隊長及裁判員的職責

隊長應負責:

a,球賽開始前以擲毫方式選場或開中圈球。並將決定通知裁判員

b.在休息時間或遇因傷患、身體不適而暫停後更換球員或球員之位置有所改變,隊長應通知裁判員及對隊隊長。

隊長有權於每節休息時間或球賽完畢後向裁判員澄清及查詢比賽規則。如在休息時間發生緊急事故,隊長可向裁判員要求額外休息時間。獲批准後裁判應向各隊隊長和計時員說明所增加之時間。


裁判員應負責:

每場比賽應有兩名裁判,依據規則指示進行執法工作。裁判員也應適當處理一些規則未能兼顧的事項。

須鳴笛指示比賽開始及停止。

服裝之顏色應與比賽球員有明顯分別。最適當為白色或淡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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